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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冥報記》白話譯

五十二、張法義



       唐朝的張法義,華州鄭縣人,從小家境清貧,為人粗野,不懂禮教。貞觀十年,張法義到華山砍柴,遇到一個坐在山洞裡的僧人,法義靠近和他說話,聊太久了,不覺天黑不能回。和尚於是擺設松柏末,來讓他吃,並對法義說:「貧道住在這很久了,不想讓外人知道,你出去,不要和別人說和我相見。」同時又說:「世俗的人受罪業牽連,死後都墜入惡道,只有誠心懺悔,才能消除。」於是就讓法義沐浴清淨,披上僧衣為他做懺悔。第二天法義才告別回去。

 

       到貞觀十九年,法義因病去世,葬於荒郊野外,因為家貧,沒有棺木,就用乾柴掩埋了他。七天後,他甦醒過來,自己推開乾柴回家。家人看到非常驚訝害怕,詳細地詢問後,知道他死而復生,大家都非常高興。

 

       法義自己說,剛死的時候,有兩個人押著他,騰開往南飛行。到了官府,進入大門,沿著街道往前走,兩旁都是官署,門閭相對,不可勝數。法義被帶到了一所官署內,看見一位官人,遠遠就責備押解法義的官差,說:「這是華州的張法義,限三日內帶到,為什麼卻延到了七天?」使者說:「法義家的狗太凶,還有祝師神,見到我們就打。抓他還真難!」於是脫下衣服給官員看,背上都是青紫紅腫。官說:「你們受的苦難,抵不上過失,各打他們二十大板。」話才說完,已經打完,只見血流滿地。官說:「把法義帶到錄事官那裡去。」錄事署發了文書,下命送到判官那去。判官召主典官來,調出法義的卷宗,卷宗擺滿了一床。主典官當著法義的面前把卷宗打開分類,大多數已被紅筆打勾,沒有勾的,主典官就記錄並說:「貞觀十一年,法義的父親叫他割稻,他回頭怒目暗罵,這是不孝,理當罰打八十大板。」

 

       才剛錄完一條,就看見山洞裡的僧人走出來,判官馬上起來迎接,問僧人為何而來。僧人說:「張法義是我的弟子,他的罪因為誠心懺悔後而減除掉,天庭的卷宗內已經勾銷,現在冤枉被抓來,他並不該死。」主典說:「經過懺悔的罪業,天庭的卷宗內已經勾銷;至於怒目罵父的罪,雖然曾經懺悔,還是無法勾銷。」和尚說:「如果這樣的話,理當查翻卷宗,裡面應該有修福積德的事。」判官命主典官把法義帶去請示閻王。閻王的宮殿在東面,殿堂宏偉壯觀,有侍衛數千人。僧人也跟著到了閻王殿。閻王起來迎接僧人,閻王說:「法師來值班嗎?」僧人回答說:「今天不是我班次。我的弟子張法義被抓來這裡,他以前所造的罪業,已經在貧道面前懺悔,不應該死。」主典又把法義怒目罵父的事請示閻王,閻王說:「怒目的事在懺悔之後,不能赦免。既然法師為他而來,就讓他還陽七天。」法義對僧人說:「日子既然不多,再來的時候,以後恐怕也見不到師父了,請讓我現在跟著師父去。」師父說:「七日就是七年,趕快回去吧!」法義堅持請求跟隨師父,僧人因此請閻王用筆,在法義的掌中寫一個字,又請閻王蓋上印章,對法義說:「趕快回去!回家好好修善積福,如果日後來看不見我,就把手掌上的印呈給閻王,閻王就會放你走。」

 

       法義於是告辭離去,僧人派人送他回家。到了他家,屋裡很黑,法義不敢進去,官差推他進去,他就這樣活過來了,發覺被埋在土裡,身上壓著的東西很輕很鬆,用手一推就出來了。法義因此到山裡,跟隨僧人修道。法義掌中所印的地方,字不認識,全部都是瘡。始終不能治癒,至今還留著。(隴西王博義家與法師家很近,他確實知道這件事情,是他告訴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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