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典部分

  1. 《地藏經》「念佛度亡」之文摘要(二)
  2. 《地藏經》「念佛度亡」之文摘要(一)
  3. 《阿彌陀經》要旨(二)
  4. 《阿彌陀經》要旨(一)
  5. 《阿彌陀經》之目標與方法
  6. 《阿彌陀經》大意
  7. 《觀經》大意、宗體、隱顯、廢立
  8. 《觀經》要旨
  9. 《觀經》正意
  10. 《觀經》眼目
  11. 《觀經》構造
  12. 《無量壽經》摘要(二)
  13. 《無量壽經》摘要(一)

祖論部分

  1. 難易二道
  2. 五念門
  3. 《小經》要文善導釋
  4. 「極樂無為」之偈解釋
  5. 善導信願行之側重
  6. 善導大師「讚佛偈」補充講義
  7. 善導大師「讚佛偈」
  8. 善導大師解釋念佛之殊勝利益(略鈔)
  9. 緣佛願力速成佛
  10. 龍樹菩薩難易二道判
  11. 《易行品》大綱
  12. 《易行品》「本願釋」略解
  13. 《易行品》略解
  14. 《易行品》精髓

第十八願

  1. 第十八願善導釋
  2. 《大經》第十七、十八願成就文及流通文略解
  3. 第十八願之白話文、成就文、流通文及圖表
  4. 第十八願善導釋之「補充講義」
  5. 淨土宗祖師解釋本願
  6. 第十八願之義(三)
  7. 第十八願之義(二)
  8. 第十八願之義(一)

經證.祖語

  1. 門餘大道
  2. 現生不退(入正定聚)之證文
  3. 慈悲的救度
  4. 佛在何處
  5. 「彌陀名體相即不離不二」之經文與祖語
  6. 念佛超度三塗眾生
  7. 厭穢欣淨,切願往生
  8. 光明攝護 念佛眾生
  9. 彌陀本願是凡夫為本、現生不退
  10. 念佛諸行比較
  11. 助念開示之經證
  12. 專念彌陀之根據(經文、祖語)
  13. 「但念彌陀,必生極樂」之經證祖傳
  14. 念佛能滅罪障之文
  15. 念佛具足無上功德之文
  16. 念佛佛聖護念讚歎之文
  17. 極樂依正莊嚴之文
  18. 彌陀是本師本佛之經證

淨土宗教理

  1. 佛教的根本教理
  2. 彌陀以名號度生(講義)
  3. 念佛三大利益
  4. 一代教皆念佛化前教
  5. 淨土五觀 (淨土三觀二信)
  6. 阿彌陀佛是何等佛
  7. 二種深信
  8. 往生與預知時至
  9. 五逆往生 為顯念佛
  10. 念佛功超定散諸善
  11. 蕅益大師《彌陀要解》摘要
  12. 彌陀悲願 天性自然
  13. 念佛與佛 機法一體
  14. 念佛生極樂 脫出三界獄
  15. 一虛一實
  16. 六字釋
  17. 一代聖教六字全收
  18. 不問罪福 念佛皆生
  19. 淨宗指要
  20. 彌陀與眾生的關係
  21. 淨土宗特色--易
  22. 阿字十方三世佛
  23. 對比勸善,彰往生益
  24. 彌陀何故建立「念佛往生」願?
  25. 本願稱名,凡夫入報(二)
  26. 念佛功德
  27. 本願稱名、凡夫入報(一)
  28. 名號度生
  29. 凡夫入報問答
  30. 彌陀救度眾生(二)
  31. 增上緣(二)
  32. 彌陀救度眾生(一)
  33. 增上緣(一)
  34. 三重選擇 淨宗口訣
  35. 第二十二願略解
  36. 正行與雜行
淨土宗
慧淨法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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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義

第十八願之義(三)

設我得佛,十方眾生,至心信樂,欲生我國,乃至十念;
若不生者,不取正覺。唯除五逆,誹謗正法。

 

前 言

一、念佛往生願、本願、願王

       第十八願名「念佛往生願」,是四十八願之核心、根本願、本願、願王。

 

二、是淨土宗開宗之根源,亦是彌陀生命、釋尊本懷、眾生救主、諸佛護念。

        超諸佛、佛中王、諸佛稱讚不可思議之所以,拔苦與樂之所在。

 

三、淨宗祖師皆弘第十八願。

 

1.龍樹菩薩《易行品》(一三頁)言:

阿彌陀佛本願如是:
若人念我稱名自歸,即入必定,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是故常應憶念。

 

2.天親菩薩《往生論》(七頁)言:

觀佛本願力,遇無空過者,能令速滿足,功德大寶海。

 

3.曇鸞大師《往生論註》(一二一頁)言:

緣佛願力故,十念念佛,便得往生。得往生故,即免三界輪轉之事。
無輪轉故,所以得速(成佛)。

 

4.道綽大師《安樂集》(七一頁)言:

當今末法,現是五濁惡世,唯有淨土一門,可通入路。
是故《大經》云:若有眾生,縱令一生造惡,臨命終時,十念相續,稱我名字,
若不生者,不取正覺。

 

5.善導大師《觀經疏》(《善導大師全集》第三一七頁)言:

望佛本願,意在眾生,一向專稱,彌陀佛名。

 

   ‧本願:有總願、別願,有因本、根本。

 

   ‧又言( 《善導大師全集》第五一頁):

四十八願,一一願言:若我得佛,十方眾生,稱我名號,願生我國,下至十念,
若不生者,不取正覺。

 

   ‧又言(《善導大師全集》第二○六頁):

《無量壽經》四十八願中,唯明專念彌陀名號得生。
《阿彌陀經》中,一日七日,專念彌陀名號得生。
《觀經》定散文中,唯標專念彌陀名號得生。

 

設我得佛

一、彌陀救度:主動、平等、無條件

《無量壽經》(一○、一一頁)言:

為諸庶類,作不請之友;
荷負群生,為之重擔。
以不請之法,施諸黎庶。
如純孝之子,愛敬父母;
於諸眾生,視若自己。

 

二、彌陀久已成佛

《莊嚴經》言:

彼佛如來,來無所來,去無所去,無生無滅,非過現未來;
但以酬願度生,現在西方。

 

‧曇鸞大師《往生論註》(一○七頁)言:

由法性法身,生方便法身;由方便法身,出法性法身。
此二種法身,異而不可分,一而不可同。
法性寂滅,故法身無相,無相故能無不相,是故相好莊嚴即法身。

 

‧西方:無方所中示方所。

 

三、何故示現法藏

然何故又示現法藏菩薩,重新為眾生發願修行?佛意幽深,凡愚叵測,試述四義:

 

1.為啟眾生信心     2.為顯超世大願     3.為成諸佛之王     4.為使諸佛稱揚

 

1.為啟眾生信心--

《無量壽經》(二一、三三頁)言:

超發無上殊勝之願:具足五劫,思惟攝取,莊嚴佛國,清淨之行。
於不可思議,兆載永劫,積植菩薩,無量德行。

 

‧法藏比丘,信解、明記、修行、精進、智慧、大乘,皆第一。

 

‧清淨之行--無三途六道、四苦八苦、五陰熾盛。

 

‧超發之「超」,大意有五:

 

(1)願超諸佛願--

        《無量壽經》(三一頁)言:

我建超世願,必至無上道,斯願不滿足,誓不成等覺。

 

        《彌陀偈經》言:

發願踰諸佛。

 

(2)國超諸佛國--

        《無量壽經》(一九頁)言:

        令我作佛,國土第一:其眾奇妙,道場超絕;國如泥洹,而無等雙。

 

        ‧又言(三七頁):

        其佛國土,清淨莊嚴,超踰十方,一切世界。

 

        ‧又言(五二頁):

        彼佛國土,清淨安穩,微妙快樂,次於無為,泥洹之道。

 

(3)佛成諸佛王--

        《大阿彌陀經》言:

        諸佛中之王也,光明中之極尊也。

 

        《無量壽經》(三九頁)言:

        無量壽佛,威神光明,最尊第一,諸佛光明,所不能及!

 

(4)法是無上法(極善最上之法)--

        第十八願及成就文、流通文言:

        乃至十念、一念,即得往生。
        為得大利,即是具足,無上功德。

 

(5)機是最下機(極惡最下之機)--

        第十八願所言「十方眾生」,乃包含「五逆謗法」之「地獄眾生」。

 

        ‧善導大師《法事讚》(四三七頁)言:

        極樂無為涅槃界--依正主伴,同一涅槃,妙境界相。

 

        

 

        ‧《無量壽經》(五二頁)言:

其諸聲聞、菩薩、天人:智慧高明,神通洞達,咸同一類,形無異狀;但因順餘方,故有天人之名。
顏貌端正,超世稀有,容色微妙,非天非人;皆受自然,虛無之身,無極之體。

 

        ‧善導大師《觀經疏》( 《善導大師全集》第五五頁)言:

        正由託佛願以作強緣,致使五乘齊入。

 

        ‧善導大師《法事讚》( 《善導大師全集》第三八三頁)言:

        人天善惡,皆得往生;到彼無殊,齊同不退。

 

        ‧又言(四三五頁):

        六識縱橫自然悟,未藉思量一念功。

 

        ‧四十八願即是:彌陀、極樂、救度眾生。

 

        救度眾生之外無彌陀(為物身),全分他受用身。
        彌陀勝因、勝行、勝果,即是眾生之勝因、勝行、勝果;猶如父物即子物。
        我等之往生,依彌陀之正覺;彌陀之正覺,依我等之往生。

 

        ‧「兆載永劫」,《如來會》言:

        經於無量無數、不可思議、無有等等、億那由他百千劫。

 

        ‧劫--無法計算之時間度。

        芥子劫--四十里城,百年取一,芥盡劫未盡。

        磐石劫--四十里方石,天衣拂盡。

        ‧兆載--中國二十三數之「一、二……百千萬億兆(十五)……載(二十三)」

        ‧兆載永劫--無量無限之長遠時間。

 

        ‧那由他--不能想像之大數目。

 

        ‧「無量德行」,《無量壽經》(三四頁)言:

不生欲覺、 瞋覺、害覺;不起欲想、瞋想、害想;不著色、聲、香、味、觸、法。忍力成就,不計眾苦。少欲知足,無染恚癡。
三昧常寂,智慧無礙。無有虛偽、諂曲之心。
和顏愛語,先意承問。勇猛精進,志願無倦。專求清白之法,以惠利群生。
恭敬三寶,奉事師長。以大莊嚴,具足眾行,令諸眾生,功德成就。

 

2.為顯超世大願--

我建超世願,必至無上道;此願不滿足,誓不成等覺。

 

‧「重誓偈」有三目的:

(1)為顯示「超世大願」
(2)為顯示「他力迴向」
(3)為請求「現瑞證誠」

 

3.為成諸佛之王--

諸佛中之王也,光明中之極尊也。
威神光明,最尊第一;諸佛光明,所不能及。

 

4.為使諸佛稱揚--

《無量壽經》(二五頁)「第十七願」言:

設我得佛,十方世界,無量諸佛,不悉咨嗟,稱我名者,不取正覺。

 

《無量壽經》(一三頁)「釋尊本懷文」言:

如來以無盡大悲,矜哀三界,所以出興於世,光闡道教,
欲拯濟群萌,惠以真實之利。

 

《無量壽經》(五七頁)「第十七願成就文」言:

十方恒沙,諸佛如來,皆共讚歎,無量壽佛,威神功德,不可思議!

  

四、「設我得佛」之義

1.設--如果、設計、設定。
   我--法藏,非他,獨一無二。
   得佛--成佛,因中說果。

 

2.如果--設有前提、目的。吾誓得佛,普行此願,一切恐懼,為作大安。

 

3.設計--佛身、國土、眾生。

 

4.設定--雙冠生佛。一體設定:我得佛時,眾生得往生。

 

5.因設果定--因果相順,因果自然,豎窮橫遍,不可改性。火上水下,念佛光攝。

 

6.功德之源--貫穿以下各句。成始成終。

 

7.唯就佛言--唯一救主。漏於諸佛,一千四佛。我建超世願。發願踰諸佛。

 

8.主動積極、平等無別--彌陀慈悲救度,主動積極而來,不因祈求拜託;不講條件,不問對象,與智慧無關,與學問無關,與修行無關,與善惡無關。

 

9.惠真實利--發願、修行,呼喚,攝取:滅罪、具德、護念、來迎、除障、往生成佛。

 

10.他作自受--父物子物。超尋常因果道理。曇鸞大師《往生論註》下卷言:

凡是生彼淨土,及彼菩薩人天所起諸行,皆緣阿彌陀如來本願力故。(往還皆由本願力)

 

11.果地法門--以果地覺,為因地心;因賅果海,果徹因源。(從果向因,非從因向果。)

 

12.廣略相即--

廣者:展開為四十八願,願願冠首皆有「設我得佛」四字,即此一句流出四十八願。

略者:結歸唯在第十八願,唯此願有「不取正覺」之誓 ,則願願「設我得佛」皆流入此願「不取正覺」,故知法藏成佛之目的、生命、全體,全在此願。

 

十方眾生

一、「十方」之義

「十方」--四方、四維、上下之總稱,即東、南、西、北、東南、西南、東北、西北、上、下。即是整個法界。

 

第十七願言:「十方世界,無量諸佛。

 

《阿彌陀經》言:「六方世界」。

 

《稱讚淨土經》言:「十方世界」。

 

《莊嚴經》言:「所有十方,無量無邊,無數世界,一切眾生。

 

《悲華經》言:「無量無邊阿僧祇,餘佛世界,所有眾生。

 

‧阿僧祇--不可計算之無量數、無央數,或極大數之意。

 

二、「眾生」之義

「眾生」:又譯作「有情」、「含識」、「含靈」等。

 

「眾生」一語,普通指迷界(六道)之有情;若廣義言之,佛及菩薩亦含攝於眾生之中,則成為「十法界」之眾生。十法界包含:「天、人、阿修羅、地獄、餓鬼、畜生」等六道輪迴之凡夫,及「聲聞、緣覺、菩薩、佛」等四種聖人,所謂「六凡四聖」。

 

《仁王經》言:「三賢十聖住果報,唯佛一人居淨土」。故此彌陀發願救度之十方眾生,即是除佛以外的九法界眾生。然九法界之中,聲聞、緣覺、菩薩等三種聖人已出輪迴,雖未成佛,亦無憂苦;需蒙彌陀救度之眾生,即是造罪造業、受苦受難之六道凡夫。

 

《無量壽經》第十八願成就文言:

諸有眾生。

 

《如來會》言:

餘佛剎中,諸有情類。

 

「諸有」即指「二十五有」,亦即三界凡夫,及初、二、三果聖者。

 

曇鸞大師《往生論註》上卷末〈八番問答〉之一「何等眾生問答」,於「諸有眾生」屬何等眾生,有簡明扼要之定義,其文如下(六三頁):

問曰:「天親菩薩迴向章中言:『普共諸眾生,往生安樂國。』此指共何等眾生耶?」
答曰:「案王舍城所說《無量壽經》,佛告阿難:『十方恒河沙諸佛如來,皆共稱歎,無量壽佛,威神功德,不可思議。諸有眾生,聞其名號,信心歡喜,乃至一念,至心迴向,願生彼國,即得往生,住不退轉。唯除五逆,誹謗正法。』案此而言,『一切外凡夫人,皆得往生。』又如《觀無量壽經》,有九品往生。下下品生者:『或有眾生,作不善業,五逆十惡,具諸不善……』以此經證,明知下品凡夫,但令不誹謗正法,『信佛因緣,皆得往生。』」

 

‧「外凡夫」者,十信之外也。《安樂集》云:「當今凡夫,現名信想輕毛,亦名不定聚,亦名外凡夫。

 

‧「輕毛」:任隨風吹,忽東忽西,比喻心力劣弱而進退不定。十信以下之凡夫,亦稱輕毛。

 

‧故知「諸眾生」,通指善惡,而此眾生,一念至心,亦得往生。
又舉「下品下生」最下造惡一類,以顯明攝取上中諸機。可知淨土宗旨,救苦為懷,舉惡況善。

 

‧又於「八番問答」之二「逆謗除取問答」,顯明一切眾生,但令不誹謗正法,「願往生者,皆得往生」而言:

問曰:「《無量壽經》言:『願往生者,皆得往生;唯除五逆誹謗正法。』《觀無量壽經》言:『作五逆十惡,具諸不善,亦得往生。』此二經云何會?」
答曰:「一經以具二種重罪:一者五逆,二者誹謗正法。以此二種罪故,所以不得往生。一經但言作十惡五逆等罪,不言誹謗正法,以不謗正法故,是故得生。」

 

‧又於下卷解釋第十八願成就文言(八九頁) :

經言:「若人但聞彼國土清淨安樂,剋念願生,亦得往生,即入正定聚。」此是國土名字為佛事,安可思議!

 

‧於《讚阿彌陀經偈》自白而言:

我從無始循三界,為虛妄輪所迴轉,一念一時所造業,足繫六道滯三塗。

 

‧《淨度菩薩經》言:

一人一日中,八億四千念,念念之所為,皆是三途業。

 

‧《地藏經》言:

南閻浮提眾生,舉止動念,無不是業,無不是罪。
業力甚大,能敵須彌,能深巨海,能障聖道。

 

‧《往生論註》(三○、三二、三三)言:

三界是虛假相、污染相、顛倒相、破壞相、輪轉相、無窮相。
三界是生死凡夫流轉之暗宅。
三界是有漏邪道所生,長寢大夢,莫知希出。

 

而《大阿彌陀經》則言:

諸天人民,蜎飛蠕動之類。

 

由上諸文,可知六道眾生皆包含在內,不但救度人天,亦救惡趣眾生,故言「蜎飛蠕動之類」。

 

然彌陀大悲於苦者,心偏愍念常沒眾生;猶如溺水之人,急須偏救。故《莊嚴經》如是言:

三惡道中,地獄、餓鬼、畜生,皆生我剎,受我法化,不久悉成佛。

 

又言:

輪迴諸趣眾生類,速生我剎受安樂。
常運慈心拔有情,度盡阿鼻苦眾生。

 

以上二段經文所顯明之十方眾生,乃是具足三毒,已墮或當墮三惡道之人。亦知彌陀之悲心,有以下四點:

1.不簡眾生     2.為三惡道     3.苦機為先     4.亦使成佛

 

尤其「度盡阿鼻苦眾生」,正顯示阿彌陀佛慈悲徹底。若論阿鼻眾生,亦有兩種,一是現在正在造作阿鼻地獄之罪業,亦即「五逆謗法行十惡」,將來必墮阿鼻地獄;二是過去已造,現在已墮阿鼻地獄受大苦之眾生。此兩種眾生,阿彌陀佛亦皆呼喚而言:「欲生我國」、「速生我剎受安樂」,並積極地欲「拔」欲「度盡」之;則阿彌陀佛的深慈大悲,至高至深,無以復加。佛教所標榜之「大慈大悲」、「拔苦與樂」,正指阿彌陀佛本願救度的念佛法門而言。

 

三、三惡道眾生往生之例

1.畜生往生--

《念佛感應錄》(一):八哥、鸚鵡、牛、魚。萬蛇念佛一齊超生。萬魚念佛聲動天地。

《念佛感應錄》(二):群豬往生(一四八頁,惡不能障,彌陀救度)。蛇、兔、鼠。

《淨土聖賢錄》:蛇、貓、猴、雀、豬、雞、鵝。

 

2.地獄餓鬼往生--

《念佛感應錄》(一):遍獄罪人,皆得解脫(二○八頁)。地獄罪人,皆生淨土(二一○頁)。冥刑停止,念佛往生(二一九頁)。二十餘人,皆離地獄,方生淨土(二二六頁)。地獄眾生,業輕微者,皆離苦得樂(二二七頁)。亡靈往生(三六○頁)。盲魂往生(三六三頁)。
冤魂往生(三六五頁)。牛鬼往生(三六八頁)。

 

四、不簡眾生--佛心無心,平等無分別。

‧如日--太陽一出,陽光普照,既同時照高山,也同時照平地,大樹、小草,善人惡人,一時遍照,平等無差別無條件。

 

‧如月--月亮一出,影現千江,既同時映在大海長江,也同時映在小溪井水,乃至盆水杯水;東西南北各相隨,各與同在,自然不造作。

 

‧如鏡--白人黑人、美麗醜陋、善惡賢愚,一時遍照,同時顯現,毫不嫌棄推拒。

 

‧如葯--男女老幼、善惡賢愚,服者皆癒,葯性自然。

 

‧如天、如地。天行健,地勢坤。

 

‧如山、如海。

 

‧佛心涵太虛,究竟如虛空,廣大無邊際。

 

‧佛心無心,以眾生心為心,以眾生境為境。

 

‧念佛生蓮,如物入鏡。

 

‧念佛住頂,如月映江。

 

‧念佛來迎,如日普照。

 

五、祖師法語

        彌陀之悲救,雖不簡任何眾生,然以「凡夫為本」,以「苦機為先」,祖師如是釋言:

1.善導大師言:

(1)正由託佛願以作強緣,致使五乘齊入。--不簡眾生(聖凡相對)

(2)一切善惡凡夫得生者,莫不皆乘阿彌陀佛大願業力為增上緣也。--凡夫為本(善惡相對)

(3)人天善惡,皆得往生,到彼無殊,齊同不退。

(4)諸佛大悲於苦者,心偏愍念常沒眾生,是以勸歸淨土。
亦如溺水之人,急須偏救;岸上之者,何用濟為。--苦機為先(唯惡無善)

(5)以佛願力:五逆十惡,罪滅得生;謗法闡提,回心皆往。

 

2.慈恩大師《西方要訣》言:

彌陀萬行,成此果名;但能稱名,具包眾德;故成大善,決定往生。

 

3.法然上人言:

(1)弘願一稱,萬行宗致;
果號三字,眾德根源。(《法然上人全集》第五○八頁)

(2)萬善妙體,即名號六字;
恆沙功德,備口稱一行。(《法然上人全集》第五○九頁)

(3)凡夫聖人、善人惡人、有智無智、有罪無罪、持戒破戒、男女老少、在家出家、佛世法滅,悉皆包含。( 《法然上人全集》第四八○頁)

 

‧此即總括「聖凡善惡、男女老少、緇素賢愚、持破功罪。」

 

‧消極--不論任何眾生
    積極--包含任何眾生

 

‧十方眾生--我自身

(4)不言機善惡,不論行多少,不簡身淨不淨。( 《法然上人全集》第四七七頁)

(5)十方之所有一切眾生,皆無遺漏,包含在我願之內。( 《法然上人全集》第三一四頁)

(6)不論何人,不論時代,攝取不捨之佛故,應當深憑,不顧自身。
若一向乘託阿彌陀佛之大願業力者,則一切善惡凡夫,皆得往生。(《法然上人全集》第六二一頁)

 

六、「十方眾生」之義

1.廣大無邊--所救對象。十方世界之任何眾生。

 

2.十方眾生--除佛以外,九界眾生。

 

3.徹底無餘--逆謗等覺,無一遺漏。

 

4.平等無別--以下等上,同得佛果;以上等下,同乘佛願。
因同果同。同一念佛無別道。同因同行至菩提。

 

5.凡夫為本--對他方菩薩,說唯除逆謗。一切善惡凡夫,九品眾生。

 

6.唯我一人--即是我,切切相關。

 

7.徹底自覺--無出離緣。無此自覺,難蒙救恩。置之死地而後生。

 

8.謙敬奉行--謙敬聞奉行,踴躍大歡喜;憍慢弊懈怠,難以信此法。

 

9.他力迴向--從佛向生,從果向因,從一向多。

 

10.願力包含--願繩捆綁,願網收羅。生佛一體,共用正覺。

 

至心、信樂、欲生我國

一、總釋三心

‧《觀經》三心:至誠心、深心、迴向發願心。

‧宗祖釋言:真實心、深信心、迴向發願心。

‧至心、信樂、欲生我國:真心、信心、願心,目標(彌陀淨土)、方法(行--念佛)

 

二、至心之義

1.明出世真

‧至心--真心。貫下:信真、願真、行真。

 

2.明世間真

‧至心--誠心。

《中庸》:誠者物之終始,不誠無物;是故君子,誠之為貴。

《大學》:誠於中,形於外。心誠求之,雖不中,不遠矣。

淨土宗宗風:「凡事真心」--心口不異,言念真實。

 

3.明佛真與生真

‧至心--雙屬生佛:佛真、生真;救與被救,如人乘船。

 

4.明凡夫歸佛之真

‧時是末法,處是五濁,人是凡夫,是故凡事未能全真。《大經》言:「心口各異,言念無實。
因此,宗祖言:「念念稱名常懺悔」。

‧此心多虛少實,故厭離娑婆,欣求極樂,至誠懇切。

 

三、信樂之義

1.總 明

‧信樂--信者不疑。罪機得救,稱名必生,信而有樂。

信為道源功德元,長養一切諸善法--歎信功德。
初入門到成菩提都要信,成始成終。

‧《唯識論》言:「於實德能,深忍欲樂,心淨為性。

‧彌陀唯,彌陀萬,念佛生。

‧信:以法藏成佛事實做為信的內容。信必依他,非他不信,信已經存在的。

 

2.約願文以明

‧ 信心來源:「設我得佛」。以果地覺,為因地心。

‧ 信何事?即下:欲生我國,乃至十念,決定往生。

 

3.約機受以明

‧信何事?信機信法。機:無出離緣。法:乃至十念,乘佛願力,定得往生。

‧信何事?信自己無力,信彌陀有力。非如聖道門。

‧信有極樂、彌陀:信極樂乃我所有,信彌陀乃我救主,信念佛必得往生。

 

4.明信疑得失

‧不信彌陀救度是所有惡中之惡,
信受彌陀救度是所有善中之善。

 

‧五逆謗法固然極惡,但信彌陀者得救;
六度萬行固然大善,但疑彌陀者墮落。

 

‧沒有善能勝過彌陀救度之善,
沒有惡能障礙彌陀救度之惡。

 

‧六字萬德洪名是六度萬行之妙體,
稱念彌陀名號是恆沙功德的結晶。

 

‧信者得救,念佛易故、勝故,順佛願故。

 

‧蓮池大師言:「千信即千生,萬信即萬生。

 

5.明機法深信

‧善導大師「機法二種深信」之文(《善導大師全集》第二四四頁):

一者決定深信:自身現是罪惡生死凡夫,曠劫以來常沒常流轉,無有出離之緣。

二者決定深信:彼阿彌陀佛四十八願,攝受眾生;無疑無慮,乘彼願力,定得往生。

 

‧雖言信機、信法,並非信心有二種,是一個深信從機、法兩方面來說明。信機即「捨自」,信法即「歸他」,一個信心之中圓具捨自與歸他,此是本願他力之信相。聖道門高談生佛一如之理,而欲自力取證悟;然淨土門知自力無功,故全歸佛力。

 

‧《地藏經》言:「閻浮提眾生,起心動念,言語舉止,無不是業,無不是罪。

 

‧《淨度菩薩經》言:「一人一日中,八億四千念;念念之所為,無非三塗業。

 

‧印光大師法語:

1 淨土法門,若信得及,五逆十惡,皆能往生。

2 淨土法門,但恐信不及,若信得及,一切人皆得往生。

3 淨土法門,為佛法中最平常、最高深之法門,若非宿具善根,實難深生正信。

4 果能生死心切,信得及,不生一念疑惑之心:
則雖未出娑婆,已非娑婆之久客;未生極樂,即是極樂之嘉賓。

5 能於此法,深生信心,則雖具縛凡夫,其種性已超二乘之上。喻如太子墮地,貴壓群臣。

 

四、欲生我國之義

1.總標

‧欲生我國--雙屬生佛

 

2.彌陀招喚

‧佛--彌陀招喚:

(1)引經文

‧《莊嚴經》言:「輪迴諸趣眾生類,速生我剎受安樂。」

‧《大經》言:「吾誓得佛,普行此願;一切恐懼,為作大安。」

‧又言:「令我作佛,國土第一;其眾奇妙,道場超絕;國如泥洹,而無等雙。」

‧又言:「我當愍哀,度脫一切;十方來生,心悅清淨;已到我國,快樂安穩。」

‧《平等覺經》言:「拔人勤苦,生死根本,悉令如佛。」

 

(2)約願意

‧法藏成佛目的:設我得佛,十方眾生,欲生我國。若不達成,誓不中止。唯為此一 事。

‧願願為此。出生諸願,出生彌陀,出生我等。

 

(3)出祖釋

‧彌陀呼喚--西岸喚言:汝一心正念直來,我能護汝,眾不畏墮於水火之難。--欲生我國

釋迦發遣--東岸遣聲:仁者但決定尋此道行,必無死難,若住即死。--願生彼國

‧佛主動呼喚在先,我被動答應在後。欲生願生,佛呼我應,豈得不生。

‧我等生命。唯一生機,餘皆死路。

 

(4)古德偈語

1 蓮池無日不花開,四色祥光映寶台;金臂遙伸垂念切,眾生何事不思來。

2 時光減處命光微,到眼繁華轉眼非;莫在險途貪五欲,彌陀日夜望兒歸。

3 四十八願度眾生,逆惡歸心也來迎;非是混濫無簡擇,憐彼是佛尚未成。

 

3.眾生願生

‧生--眾生願生。

(1)勸厭穢欣淨

①總勸

‧心心只畏娑婆苦,念念思歸極樂鄉。

‧如囚出獄,絕無繫戀之心;如刑蒙赦,一生不忘其德。

 

②約世相無常為勸

‧愛欲榮華,不可常保,皆當別離,無可樂者。

‧人在世間,愛欲之中,獨生獨死,獨去獨來;
當行至趣,苦樂之地,身自當之,無有代者。

‧父子至親,歧路各別;縱然相逢,無肯代受。

‧此亦客也,不可以久;圖久遠者,莫如西歸。

‧世間眷屬,緣盡則離;圖久遠者,當結佛緣,同念彌陀,同生極樂。

‧金也空,銀也空,死後何曾在手中;妻也空,子也空,黃泉路上不相逢。

‧一旦無常到,方知夢裏人;萬般帶不去,唯有業隨身。

 

③引佛經祖釋為勸

‧《小經》言:「眾生聞者,應當發願,願生彼國」、「聞是說者,應當發願,生彼國土」、「若有信者,應當發願,生彼國土」。

 

‧《觀經疏》言:「諸佛出世,種種方便,勸化眾生者,不欲直令制惡修福受人天樂也;人天之樂,猶如電光,須臾即捨,還入三惡,長時受苦。為此因緣,但勸即令求生淨土,向無上菩提。是故今時,有緣相勸,誓生淨土,即稱諸佛本願意也。」(《善導大師全集》第一五七頁)

 

‧ 《往生論註》言:

1 凡夫人天諸善,人天果報,若因若果,皆是顛倒,皆是虛偽,是故名不實功德。

2 三界是虛偽相、污染相、顛倒相、破壞相、輪轉相、無窮相。

3 三界是生死凡夫流轉之暗宅。

4 三界是有漏邪道所生,長寢大夢,莫知希出。

 

‧ 《法華經》言:「三界無安,猶如火宅,眾苦充滿,甚可怖畏。

 

‧ 《涅槃經》言:「雖復得受梵天之身,乃至非想非非想天,命終還墮三惡道中。

 

‧ 《正法念處經》言:「從天生地獄,從地獄生天。

 

‧ 《觀經》言:「此濁惡處,地獄、餓鬼、畜生盈滿,多不善聚。願我未來,不聞惡聲,不見惡人。

 

‧ 《小經》言:「彼佛國土,無三惡道。其佛國土,尚無惡道之名,何況有實。

 

‧ 《小經》言:「其國眾生,無有眾苦,但受諸樂,故名極樂。

 

‧ 《稱讚淨土經》言:「無有一切身心憂苦,唯有無量清淨喜樂,是故名為極樂世界。

 

‧ 《無量壽經》言:「設有大火,充滿三千大千世界,要當過此,聞是經法,歡喜信樂,受持讀誦,如說修行。

 

‧ 蓮池《竹窗隨筆》言:「今生持戒修福之僧,若心地未明,願力輕微,又不求生淨土,是人來生多感富貴之報,亦多為富貴所迷,或至造業墮落者。

 

‧ 截流禪師言:「修行之人,若無正信,求生西方,泛修諸善,名為第三世怨。

 

‧ 《印光大師文鈔》言:

1 世間善業,不出輪迴;若對信願具足之往生淨業,則彼善業,仍屬惡業。

2 當須發決定心,臨終定欲往生西方。且莫說碌碌庸人之身,不願更受,即為人天王身,及出家為僧,一聞千悟,得大總持,大宏法化,普利眾生之高僧身,亦視之若毒荼罪藪,決定不生一念欲受之心。

3 修行用功,原為了生死。故凡學佛,必須先為了生死;生死不了,危險太大;
輪迴未出,難免墮落。努力今生,以了生死。

4 來生做人比臨終往生還難,不生西方將來必墮惡道,生西利益比得道利益更大。

5 欲利他先須能自利,若非自己能先出生死,何能度彼生死眾生;
自己在苦海中未能出,何能遍救苦海之人。

6 求生西方方能宏法利生,任運度眾,自在無礙。
只怕不成佛,不愁佛不會說法度眾生。
如神龍一滴水,遍灑天下。不是真龍不入海。

 

④結歸憶佛念佛

‧彌陀--如母憶子,付出生命。為母則強。

‧眾生--如子憶母,如戀情人。

‧孟子曰:「人少,則慕父母;知好色,則慕少艾。」(孟子;萬章上)

‧身無彩鳳雙飛翼,心有靈犀一點通。

‧見堯於牆,睹堯於羹。

‧生死心切,欣厭情深,自能忙裏偷閒,鬧中取靜,憶佛念佛,念念不捨,如切事繫心,動靜不忘。

‧竹密不妨流水過,山高豈礙白雲飛。

 

⑤古德願生偈

1 日落西山暮鼓催,娑婆苦趣實堪悲;世出世間思惟遍,不念彌陀更念誰。

2 六欲諸天現五衰,三禪猶患有風災;縱饒修到非非想,不如西方歸去來。

3 人間四相難逃死,天上何曾免五衰;寧可九蓮居下品,不來塵世受胞胎。

4 人間苦樂事縱橫,達者須尋徑路行;福報天宮猶有死,神棲佛國永無生。

5 千秋萬劫長安泰,五趣三途盡罷休;縱使身沾下下品,也勝豪貴王閻浮。

6 但得蓮中託化來,縱教經劫未華開;華中快樂同忉利,不比人間父母胎。

7 未歸極樂尚閻浮,漂泊風塵更幾秋;不向此生生淨土,投胎一錯悔時難。

8 昔有士夫吳子才,扣棺日日喚歸來;雖然跡未離三界,已送神棲白藕胎。

9 彌陀發願之本意,為救罪惡深重人;我身本有無量罪,慶哉彌陀救贖我。

 

(2)明願生勝德

‧雖是惡人,若念彌陀,願生淨土,亦勝世間大善人。

‧願生稱名,不但不輪迴,反得成佛。

‧法然上人言:「雖言三心,總而言之,唯一『願生心』。願心不偽,真欲往生,自然三心具足。」(《法然上人全集》第三○八頁)

 

(3)總結讚勸

        印光大師言:

應當發願願往生,客路溪山任彼戀;自是不歸歸便得,故鄉風月有誰爭。

 

乃至十念

一、念之義

「念」是心的作用,在佛典中有幾種含義:

 

        1.明記不忘之義--唯識學謂心的作用(心所),於曾見聞覺知的事象,明白記憶不忘(對所緣之事,明記不忘)。

        《俱舍論》卷四(大二九.一九上)曰:「念謂對所緣之事,明記不忘。」

        《成唯識論》卷三(大三一.一四上)曰:「於曾受境,恒明記故。」

        《成唯識論》卷五(大三一.二八中)曰:「云何為念?於曾習境,令心明記不忘為性。」

 

        2.想念之義--亦名憶念、心念

《俱舍論》卷一(大二九.四上)曰:「能取像為體,即能執取青黃、長短、男女、怨親、苦樂等相。」

《成唯識論》卷三(大三一.一一下)曰:「想謂於境取相為性。」

 

        3.觀念觀想之義--佛體或理法等之觀想,如《觀經》第九觀之觀想佛身,名為觀佛三昧

 

        4.稱念之義--《觀經》言:「至心令聲不絕,具足十念,稱南無阿彌陀佛。」

《安樂集》引《惟無三昧經》言:「耳聞念佛之聲」。

《易行品》曰:「念我稱名」。

《般舟讚》曰:「念念稱名常懺悔」、「一聲稱念罪皆除」。

《選擇集》曰:「念即是稱也,念稱是一。」

《選擇集》曰:「稱名念佛,是彼佛本願之行也,故修之者,乘彼佛願,必得往生。」

 

        5.指極短之時間--諸經論中,以一剎那、六十剎那、或九十剎那等,謂之一念

 

二、「乃至十念」之「念」即是「稱」--稱念之義

        乃至十念的念,在各種念佛方法之中,既非實相念佛,亦非觀想、觀像之念佛,又非想念之念佛,而是「稱名念佛」。有經證,有祖傳,如下。

 

【經 證】

1.依《觀經》「下品生」言:「令聲不絕,具足十念,稱南無阿彌陀佛。」

2.依《觀經》〈流通分〉言:「佛告阿難:汝好持是語,持是語者,即是持無量壽佛名。」

3.依第十八願成就文之「聞其名號」。

4.依第十七願之「稱我名者」。

5.依《大阿彌陀經》言:「聞我名字」。

6.依《平等覺經》言:「聞我名號」。

7.依《如來會》言:「聞我名已」。

8.依《莊嚴經》言:「念吾名號」。

9.依《般舟三昧經》言:「欲來生者,當念我名」。

10.依《文殊般若經》言:「不取相貌,專稱佛名」。

11.依《鼓音王經》言:「受持彼佛名號,其心堅固,憶念不忘。」

 

【祖 傳】

11.龍樹菩薩於《易行品》解釋第十八願之義言:

阿彌陀佛本願如是:「若人念我稱名……」
又言:「若人欲疾至,不退轉地者,應以恭敬心,執持稱名號。」

12.天親菩薩於《往生論》言:

稱彼如來名。

13.曇鸞、道綽、善導、法然等,釋「念」為「稱」之文甚多,不遑枚舉。

 

三、「乃至十念」是就臨終十念亦得往生,顯平生業成。

        道綽大師釋第十八願言:

若有眾生,縱令一生造惡,臨命終時,十念相續,稱我名字,
若不生者,不取正覺。

 

四、「乃至」者:上包一形,下包一念。

善導大師《觀經疏》言:

上盡一形,下至一日、一時、一念等;(從多向少)
或從一念十念,至一時、一日、一形。(從少向多)
大意者:一發心以後,誓畢此生,無有退轉,唯以淨土為期。

 

五、「乃至」含多義:

1.不論何人:男女老幼、僧俗善惡,平生、臨終,中陰身、三惡道。

2.不論何時:二六時中。命在旦夕。

3.不論何處:佛堂、房間、浴廁,不論淨穢之地。光照十方。難擇死地。

4.不論何事:士農工商,行住坐臥,一切諸緣。事緣本無礙,若礙當遠之。

5.不論何心:善心惡心、定心散心、清淨心污穢心。淨心方法。

6.不論何數:從多向少,從少向多,徹至臨終。
出口就念,想到就念,念念不捨。

7.總之:不論僧俗善惡,時處諸緣,一向專念,念念不捨。

8.念佛當下即是乘佛願船,非念而後乘願船;亦非念至工夫成片……亦非平生念佛,至臨終方乘。

9.攝前三心--欲生我國:目標。乃至十念:方法。即指目標,又示方法。

‧印光大師惕弟子之事:

二十五年冬,大吐血一次,時人命只在呼吸間。然省察自心,一不慌張,二不恐懼,但覺佛尚未念好為憾。瘉後與一緇友朝江浙諸山,至蘇謁師稟告病危時心理。師聞之,大喝曰:「汝若如此想,西方去不得矣!甚麼叫念好,十念當往生。」 (印光大師永思集)

 

六、何故發「念佛往生」願?

        法然上人《選擇集》第三〈本願章〉(《法然上人全集》第二七~三○頁)言:

問曰:普約諸願,選捨粗惡,而選取善妙,其理可然。何故第十八願,選捨一切諸行,唯偏選取念佛一行,為往生本願乎?
答曰:聖意難測,不能輒解;雖然,今試以二義解之:一者「勝劣」義,二者「難易」義。
初「勝劣」者:念佛是勝,餘行是劣。
所以者何?名號者是萬德之所歸也。
然則彌陀一佛所有四智、三身、十力、四無畏等一切內證功德,相好、光明、說法、利生等一切外用功德,皆悉攝在阿彌陀佛名號之中,故名號功德最為勝也。餘行不然,各守一隅,是以為劣也。
譬如世間屋舍名字之中,攝棟樑椽柱等一切家具;而棟樑等一一名字中,不能攝一切。以是應知。
然則佛名號功德,勝餘一切功德,故「捨劣取勝」以為本願歟!
次「難易」義者:念佛易修,諸行難修。是故《往生禮讚》云:
問曰:何故不令作觀,直遣專稱名字者,有何意也?
答曰:乃由眾生障重,境細心麤,識颺神飛,觀難成就也。
是以大聖悲憐,直勸專稱名字,正由稱名易故,相續即生。
又《往生要集》云:
問曰:一切善業,各有利益,各得往生,何故唯勸念佛一門?
答曰:今勸念佛,非是遮餘種種妙行;只是男女貴賤,不簡行住坐臥,不論時處諸緣,修之不難;乃至臨終,願求往生,得其便宜,不如念佛。
故知念佛易故,通於一切;諸行難故,不通諸機。
然則為令一切眾生「平等往生」,「捨難取易」以為本願歟!
若夫以「造像起塔」而為本願,則貧窮困乏之類定絕往生望;然富貴者少,貧賤者甚多。
若以「智慧高才」而為本願,則愚鈍下智者定絕往生望;然智慧者少,愚癡者甚多。
若以「多聞多見」而為本願,則少聞少見輩定絕往生望;然多聞者少,少聞者甚多。
若以「持戒持律」而為本願,則破戒無戒人定絕往生望;然持戒者少,破戒者甚多。
自餘諸行,準是應知。當知以上諸行等而為本願,則得往生者少,不往生者甚多。
然則彌陀如來法藏比丘之昔,被催平等慈悲,為普攝於一切,不以造像起塔等諸行為往生本願,唯以稱名念佛一行為其本願也。故法照禪師《五會法事讚》云:
彼佛因中立弘誓,聞名念我總迎來,
不簡貧窮將富貴,不簡下智與高才,
不簡多聞持淨戒,不簡破戒罪根深,
但使回心多念佛,能令瓦礫變成金。

 

七、念佛諸行比較

(一)善導《觀經疏》〈定善義〉言:

自餘眾行,雖名是善,若比念佛者,全非比較也。
是故諸經中,處處廣讚念佛功能。
如《無量壽經》四十八願中,唯明專念彌陀名號得生。
又如《彌陀經》中,一日七日專念彌陀名號得生。
又十方恒沙諸佛證誠不虛也。
又此《經》定散文中,唯標專念名號得生。

 

.念佛光攝,諸行不攝,故較量二行,勝劣懸殊。

 

.曇鸞《往生論註》「二種功德」之文(《論註》第二九、三十頁):

「真實功德」相者,有二種功德:
一者從有漏心生,不順法性。所謂凡夫人天諸善,人天果報,若因若果,皆是顛倒,皆是虛偽,是故名不實功德。
二者從菩薩智慧清淨業起,莊嚴佛事,依法性入清淨相,是法不顛倒,不虛偽,名為真實功德。云何不顛倒?依法性,順二諦故;云何不虛偽?攝眾生,入畢竟淨故。

 

 

.曇鸞《往生論註》「不斷得證」之文(《論註》第八一頁):

此云何不思議?有凡夫人煩惱成就,亦得生彼淨土。三界繫業,畢竟不牽。則是不斷煩惱,得涅槃分,焉可思議!

 

 

.「唯」有三義:簡持義、決定義、顯勝義。

 

(二)善導《法事讚》言:

極樂無為涅槃界,隨緣雜善恐難生;
故使如來選要法,教念彌陀專復專。
種種法門皆解脫,無過念佛往西方。

 

(三)善導《般舟讚》言:

一切善業迴生利,不如專念彌陀號。
萬行俱迴皆得往,念佛一行最為尊。
普勸有緣常念佛,觀音大勢為同學。

 

八、念佛的利益--現當二益

善導《觀念法門》云:

稱念阿彌陀佛,願往生者,現生即得延年轉壽,不遭九橫之難。

 

印光大師云:

須知真能念佛,不求世間福報,而自得世間福報:如長壽無病,家門清泰,子孫發達,諸緣如意,萬事吉祥等。
若求世間福報,不肯迴向往生,所得世間福報,反為下劣;而心不專一,往生更難決定矣。

 

        

 

‧名體一如,光號不二

名體一如--彌陀名號即是彌陀佛體
光號不二--彌陀名號即是彌陀光明

 

(一)彌陀住頂

1.經證--蓮池《阿彌陀經疏鈔》引《經》言:

念佛人阿彌陀佛常住其頂,日夜擁護,不令冤家,而得其便;現世常得安穩,臨終任運往生。

 

2.事證--《念佛感應錄二》「念佛成佛,身放佛光」(二七○頁

 

(二)佛光護身

【經 證】

1.光明燭身--蓮池《阿彌陀經疏鈔》引《經》言

念佛人有四十里光明燭身,魔不能犯。

 

2.光明無量--《阿彌陀經》言

彼佛光明無量,照十方國,無所障礙,故名阿彌陀。

 

3.光攝念佛--《觀經》言

光明遍照十方世界,念佛眾生攝取不捨。

 

【祖 釋】

1.光號攝化--善導《往生禮讚》云:

彌陀世尊,本發深重誓願,以光明名號,攝化十方,但使信心求念;
上盡一形,下至十聲一聲等,以佛願力,易得往生。

 

2.唯攝念佛--善導《往生禮讚》云:

彼佛光明無量,照十方國,無所障礙;唯觀念佛眾生攝取不捨,故名阿彌陀。

 

3.不攝雜行--善導《觀念法門》云:

但有專念阿彌陀佛眾生,彼佛心光,常照是人,攝護不捨;總不論照攝餘雜業行者。

 

4.唯攝念佛--善導《觀經疏》云:

佛光普照,唯攝念佛者。

 

5.唯攝念佛--善導《往生禮讚》云:

彌陀身色如金山,相好光明照十方;唯有念佛蒙光攝,當知本願最為強。

 

6.唯覓念佛--善導《般舟讚》云:

相好彌多八萬四,一一光明照十方;不為餘緣光普照,唯覓念佛往生人。

 

7.大悲常照--源信《往生要集》云:

極重惡人,無他方便,唯稱彌陀,得生極樂。
我亦在彼,攝取之中,煩惱障眼,雖不能見,大悲無倦,常照我身。
唯稱彌陀生極樂,我亦在彼攝取中;
煩惱障眼雖不見,大悲無倦常照我。

 

8.步步光明--古德云:

步步光明際,聲聲攝取中;
三百六十五,日日在春風。

 

【重 釋】(經證)

1.《大經》言:

譬如恒沙,諸佛世界,復不可計,無數剎土,光明悉照,遍此諸國。

 

2.又言:

功祚成滿足,威曜朗十方;日月戢重暉,天光穩不現。

 

3.又言:

日月摩尼,珠光燄耀,皆悉隱蔽,猶如聚墨。

 

4.又言:

神力演大光,普照無際土;消除三垢冥,廣濟眾厄難。
開彼智慧眼,滅此昏盲闇;閉塞諸惡道,通達善趣門。

 

5.又言:

若在三塗,勤苦之處,見此光明,皆悉休息,無復苦惱。壽終之後,皆蒙解脫。

 

6.《心地觀經》言:

以其男女追勝福,有大光明照地獄;光中演說深妙法,見佛聞法當成佛。

 

7.《華嚴經》言:

一一毛孔現光雲,普遍虛空發大音;諸幽冥所靡不照,地獄眾苦咸令滅。

 

8.《大經》言:

威神光明,最尊第一;諸佛光明,所不能及。

 

9.《大阿彌陀經》言:

諸佛中之王也,光明中之極尊也。

 

10.《大經》言:

十方恒沙,諸佛如來,皆共讚歎,無量壽佛,威神功德,不可思議。

 

【事 證】

1.念佛必光--《念佛感應錄一》共十餘則(七四頁)

 

2.身閃白光--《念佛感應錄二》「念佛成佛,身放光明」(二七○頁)

 

3.佛號放光--《念佛感應錄一》「彌陀文字,觸字見光」(九五頁)。「佛牌放光,護身退鬼」

 

4.佛像放光--《念佛感應錄三》:《念佛感應錄》(一)(二)封面佛像,皆放光明。

 

5.人都有光--《人生之目的》「每人頭上,都有光亮」(一七二頁)

‧鬼見光明:一敬、二怕、三退讓。

 

若不生者,不取正覺

一、此二句之重要

(一)誓願弘深

        此第十八願文,共三十六字,前五句二十字是「願」,此二句八字是「誓」。

 

        第十八願有願有誓,誓願弘深,不但人天,亦攝惡趣,故《大阿彌陀經》、《平等覺經》皆云「蜎飛蠕動之類」,而《莊嚴經》更言:

輪迴諸趣眾生類,速生我剎受安樂;
常運慈心拔有情,度盡阿鼻苦眾生。

 

(二)生因願王

        若不生者之「生」之一字,最為重要:

 

        思惟攝取之極要,永劫修行之極基,唯在於此。四十八願中,餘願無此言,唯此一願有此語,故名「生因願」,亦名「本願王」。

 

(三)不可思議

1.《大經》「諸佛讚歎」之文:

十方恒沙,諸佛如來,皆共讚歎,無量壽佛,威神功德,不可思議。

 

2.《小經》(玄奘譯)「功德名號」之文:

無量壽佛,無量無邊,不可思議,功德名號。

 

        何謂彌陀的「不可思議」?在何處?在「若不生者,不取正覺」;亦即「能救我」才是彌陀的不可思議。不但救我永離地獄、脫出輪迴;而且使我成就佛道,廣度眾生。

 

        念佛固能消災免難、增福延壽,佛牌之「放光退鬼」、佛卡之「大難不死」……等,皆非彌陀之不可思議,餘佛餘行皆能故。

 

(四)難信難說

        念佛能得「現當二益」,於「五濁惡世」,乃「難信之法」,亦是「難說之法」。

 

1.《小經》言:

為諸眾生,說是一切世間,難信之法。
為一切世間,說此難信之法,是為甚難。

難信之法--超越醫學、哲學、科學、理性、人文。越是自視學者越難信。

 

2.《地藏經》言:「眾生心性剛強,難調難伏。

 

3.《大經》言:「憍慢弊懈怠,難以信此法。

 

4.法然上人言(《法然上人全集》第二九二頁):

稱名之行者,應成一文不識、黑白不辨之身而朝夕念佛。若成學者骨,則失念佛矣!

        學者往往高慢,如石越疊越高;行者往往謙卑,如稻越熟越垂。

難說之法--說者缺乏慧辯,聞者根機未熟,不但不信,且易起謗。--不信人前,莫說此法。

 

5.《平等覺經》言(取意):

聞說彌陀,心生悲喜,身毛為豎,當知此人,從佛道來。

 

二、此二句之釋義

(一)先釋大意

若不生者,不取正覺:若不能使十方眾生,願生稱名,而得往生極樂淨土,誓言「我不成佛」之語。

 

(二)次釋「眾生往生」與「彌陀正覺」之關係

1.生佛同體

①此是彌陀因位時,建立生佛同體(機法一體)、自他不二之本願,而誓言:以自己所成正覺功德,迴施眾生,作為眾生往生成佛功德。
是故,彌陀功德,是眾生物,所謂「他作自受」。

 

②生佛同體、自他不二;同體不二故,此物即彼物,他行即己行。彌陀願行,即眾生物;如共命鳥,互同腹食。

 

③此「若不生者,不取正覺」之語:顯示眾生之往生,與彌陀之成佛,有此同體不二之至極密切關係,可謂「言親猶疏,說近尚遠」。

 

④彌陀正覺之成否,關係到眾生往生之得否;
眾生往生之得否,關係到彌陀正覺之成否。

 

⑤若不能使我等往生,彌陀即不能成正覺;
若能夠使我等往生,彌陀才能夠成正覺。

 

⑥彌陀正覺,依能否使我等往生而定,
我等往生,依彌陀是否成正覺而定。

 

⑦要而言之,彌陀之成佛,與眾生之往生,兩者命運,結成一體,即是「若不生者,不取正覺」之誓約。

 

⑧故,若不生者之眾生往生,與不取正覺之彌陀成佛,謂之「機法一體」。
亦即:阿彌陀佛將他的成佛,與我等十方眾生的往生,結合一體,同時發誓;阿彌陀佛成佛的同時,即是完成我等眾生的往生功德,
若有一眾生沒有為他完成往生功德,彌陀即不能成佛。

 

⑨故知:阿彌陀佛與我一體。
他的成佛依靠我的往生,我的往生依靠他的成佛;
猶如蘆葦,相依相靠,缺一即倒。

 

⑩除了阿彌陀佛,十方諸佛,無此誓願。

 

⑪機法一體之南無阿彌陀佛,如共命鳥,兩命一體,互相依存,彼此需要。

 

2.遊子吟--「慈母為子編毛衣」的「愛心」--唐.孟郊

慈母手中線,遊子身上衣;
臨行密密縫,意恐遲遲歸。

 

‧三施:

(1)財--自能持戒,不侵他人財物;又能以己之財,施與他人。

(2)法--為人說法,令其開悟。

(3)無畏--持戒之人,無殺害心,令其無畏。

 

‧二施:

(1)外施--身外所有,即妻、兒、房子、車子、土地、財產、金銀、珍寶。

(2)內施--眼耳鼻舌身,頭目腦髓等,一切身上器官,能捨與之。又名身命施。

 ①僅割身肉,濟與眾生,名身體佈施。

②若全身施與,命亦隨盡,名為命施。此等之施,極難極重,故又稱「上品施」。

‧《雜譬喻經》言:「積大善願,慈悲眾生,求頭與頭,求眼與眼;一切所求,盡能周給。」

 

3.歸命必生

        如今,彌陀既已成正覺,我等歸命必往生。

①《大經》言:「成佛以來,凡歷十劫。」

②《小經》亦言:「阿彌陀佛,成佛以來,於今十劫。」

 

4.往生成就

        是故,若稱佛名、拜佛像、觀極樂圖,應思我往生早已成就,「若不生者,不取正覺」之法藏菩薩成佛之像、成佛之名、成佛之淨土故。

 

5.叩鐘喻

洪鐘雖響,不扣不鳴;
彌陀雖度,不歸不救。
洪鐘扣之則鳴;
彌陀念之則生。

‧ 念佛如開電燈,電燈一開,立現光明,不問何人。
念佛如按電視,按中視中視現,按華視華視現,不問何人。
念佛如吃飯即飽,服葯即癒,不問何人。

 

6.望月喻

月光雖無處不照,唯宿仰望者心中;
彌陀雖無人不救,唯與念佛人同在。

 

7.日昇喻

日昇之剎那,十方暗皆晴;
月出之同時,法界水影現。
日昇暗轉晴,月出影宿水;
當思日出否,莫疑暗晴否;
當知成佛否,莫疑得生否。

 

8.祖釋

①善導大師《往生禮讚》(《善導大師全集》第五三九)言:

若我成佛,十方眾生,稱我名號,下至十聲,若不生者,不取正覺;
彼佛今現,在世成佛,當知本誓,重願不虛,眾生稱念,必得往生。

 

②善導大師《觀經疏》「六字釋」(《善導大師全集》第五○)言:

南無者,即是歸命,亦是發願迴向之義;阿彌陀佛者,即是其行。
以斯義故,必得往生。

 

③法然上人《登山狀》(《法然上人全集》第四二五)言:

 

 

.「四十八字願成釋」,又名「本願取意文」,又名「本願加減文」,使本願內容深入淺出,易知易曉故。此文以「稱我名號」解釋「至心、信樂、欲生」之三心,何故?有二理由:1.為顯示「就行立信」故,2.為顯示「易行至極」故。

 

1.顯示「就行立信」:本願文「至心、信樂、欲生」三心之體即是名號,亦即本願之意在「眾生稱念,必得往生」,為令人信知此事,故直言「稱我名號」;若不作此解釋,恐人不知何為三心之體,如何具足三心,今直接舉出「稱名必生」,豈非信者信此,願者願此。故善導大師如此解釋,可謂簡明扼要。


法然上人設問答言(《法然上人全集》第五○○頁):


或人問曰:「善導大師釋本願文,略安心者,有何意乎?


師答曰:「唯知眾生稱念,必得往生,則自然具足三心。為顯此理,略而不釋也。

 

2.顯示「易行至極」:下品下生之機,重病之苦逼身,地獄之火逼心,身心劇苦,且已奄奄一息。救度如此劇苦而緊急之機,唯有「稱名」一法,其他八方四千法門,皆不能應此根機。故就「易行至極」,而言「稱我名號」。

 

三、往生之義

(一)淨宗宗旨--淨土宗以「往生淨土」為其宗旨、目的。

1.道綽《安樂集》,「聖淨二門」言:

大乘聖教,二種勝法:一謂聖道,二謂「往生淨土」。

 

2.《大經》第十八願言:「欲生我國,若不生者,不取正覺。

 

3.願成就文言:「願生彼國,即得往生,住不退轉。

 

4.〈往覲偈〉言:「聞名欲往生,皆悉到彼國,自致不退轉。

 

5.《觀經》言:「我今樂生,極樂世界,阿彌陀佛所。

 

6.《小經》言:「眾生聞者,應當發願,願生彼國。
                      「聞是說者,應當發願,生彼國土。
                      「若有信者,應當發願,生彼國土。

 

淨土三經多言:「往生、願生、得生、必生」。

‧雖然終日傍偟,傍晚到達目的,足矣!

 

(二)往生之義--捨此往彼,蓮花化生;行者瞑目之刻,即是蓮台結趺之時。

1.《小經》言:「是人終時,心不顛倒,即得往生,阿彌陀佛,極樂國土。

 

2.《大經》「胎化段」言:「七寶華中,自然化生。

 

3.《法華經》〈藥王菩薩品〉言:

於此命終,即往安樂世界,阿彌陀佛,大菩薩眾,圍繞住處,生蓮華中,寶座之上。

 

(三)正覺華生--如來淨華眾,正覺華化生。

1.曇鸞《往生論註》「正覺華生」之文( 《論註》第八九、九○頁):

偈言:「如來淨華眾,正覺華化生。」
凡是雜生世界,若胎、若卵、若溼、若化,眷屬若干,苦樂萬品,以雜業故。彼安樂國土,莫非是阿彌陀如來,正覺淨華之所化生。同一念佛,無別道故;遠通夫法界之內,皆為兄弟也。

 

‧言化生者,具有四義:

①簡非胎生,故說化生--大經說疑惑胎生。龍樹《易行品》言:「若人種善根,疑則華不開;信心清淨者,華開則見佛。」

 

②生即無生,故說化生--既是正覺華生,此生非實生,即是彌陀清淨本願無生之生。非實生故,說為化生。

 

③無生現生,故說化生--正覺華上,無生無滅;無生現生,諸相宛然;相好莊嚴,即是法身。無生現生,說為化生。

 

④法身頓現,故說化生--往生極樂,正覺華生,不藉修斷,法身頓現。如世化生,無而忽有,內外具足,無有缺少。

 

2.善導大師《觀經疏》「聖眾莊嚴」之文(《善導大師全集》第二七 頁):

聖眾莊嚴:即現在彼眾,及十方法界,同生者是。

 

(四)生皆平等--諸行三輩九品,念佛平等一相。

        曇鸞《往生論註》「平等一相」之文:( 《論註》第九一頁):

諸天共器,飯有隨福之色;足指按地,乃詳金礫之旨。
而願往生者,本則三三之品,今無一二之殊。亦如淄澠一味,焉可思議!

(五)生即無生--無生之生,往生即證無生。

1.曇鸞《往生論註》「無生之生」之文( 《論註》第九二、九三頁):

疑言:「生為有本,眾累之元;棄生願生,生何可盡?」
彼淨土是阿彌陀如來,清淨本願,無生之生;非如三有,虛妄生也。

 

‧勸生極樂--

 

 

‧永離身心惱,受樂常無間
 身是苦器,受飢渴寒熱老邁病痛之苦;
心是惱源,有是非得失貪瞋疑懼之憂。


然極樂聖眾,有身有心,卻受樂無間,相續不斷,毫無身心苦惱。


《彌陀經》言:「其國眾生,無有眾苦,但受諸樂,故名極樂。」


《淨土經》言:「無有一切身心憂苦,唯有無量清淨喜樂,是故名為極樂。」

 

2.《大經》「國土第一」之文( 《大經》第一九頁):

令我作佛,國土第一:其眾奇妙,道場超絕,國如泥洹,而無等雙。
我當愍哀,度脫一切:十方來生,心悅清淨;已至我國,快樂安穩。

 

3.《大經》「依正涅槃」之文( 《大經》第五二頁):

彼佛國土,清淨安穩,微妙快樂,次於無為泥洹之道。
其諸聲聞、菩薩、天人,智慧高明,神通洞達,咸同一類,形無異狀;但因順餘方,
故有天人之名。
顏貌端正,超世希有,容色微妙,非天非人。皆受自然,虛無之身,無極之體。

 

4.《無量壽如來會》「無差別相」之文:

極樂國土,所有眾生,無差別相;順餘方俗,有人天名。

 

5.《大阿彌陀經》「同證涅槃」之文:

八方上下,無央數佛國,諸天人民,及蜎飛蠕動之類,諸生阿彌陀佛國者,皆於七寶水池,蓮華中化生,便自然長大。亦無乳養之者,皆食自然之飲食。
其身體亦非世間人之身體,亦非天上人之身體;皆積眾善之德,悉受自然虛無之身,無極之體。甚姝好無比。

 

(六)皆由佛力--往生證果,皆由佛力。

        曇鸞《往生論註》「皆由佛力」之文( 《論註》第一二○~一二二頁):

有何因緣,言速得成就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覈求其本,阿彌陀如來為增上緣。
凡是生彼淨土,及彼菩薩人天,所起諸行,皆緣阿彌陀如來本願力故。
何以言之?若非佛力,四十八願,便是徒設。今的取三願,用證義意:
願言:「設我得佛,十方眾生,至心、信樂、欲生我國,乃至十念;若不生者,不取正覺。唯除五逆誹謗正法。」
緣佛願力故,十念念佛,便得往生。得往生故,即免三界輪轉之事。無輪轉故,所以得速。一證也。
願言:「設我得佛,國中人天,不住正定聚,必至滅度者,不取正覺。」
緣佛願力故,住正定聚;住正定聚故,必至滅度。無諸回復之難,所以得速。二證也。 
願言:「設我得佛,他方佛土,諸菩薩眾,來生我國,究竟必至,一生補處。除其本願,自在所化,為眾生故,被弘誓鎧,積累德本,度脫一切。遊諸佛國,修菩薩行。供養十方,諸佛如來。開化恒沙,無量眾生,使立無上正真之道。超出常倫諸地之行,現前修習普賢之德。若不爾者,不取正覺。」
緣佛願力故,超出常倫諸地之行,現前修習普賢之德。以超出常倫諸地行故,所以得速。三證也。
以斯而推「他力」為增上緣,得不然乎。
愚哉!後之學者,聞「他力」可乘,當生「信心」,勿自局分也。

 

四、三種「機法一體」

 

   

 

唯除五逆,誹謗正法

一、何謂五逆--五種逆罪,簡言「五逆罪」,亦名「五無間業」,一切罪中至極重罪,若犯必墮阿鼻地獄,受無間苦,故名五無間業。

 

        五無間--時、形、受苦、趣果、命。

 

        《地藏經》〈觀眾生業緣品第三〉言:

 

(一)時無間:日夜受罪,以至劫數,無時間歇。

(二)形無間:阿鼻地獄,縱廣八萬由旬(空間)。一人亦滿,多人亦滿,無有間隙。

(三)受苦無間:劍樹刀山,罪器叉棒,碓磨鋸鑿,剉斫鑊湯……等,受苦相連,更無斷絕。

(四)趣果無間:不問男女老幼貴賤、天龍神鬼,罪行業感,悉同受之。

(五)命無間:若墮此獄,從初入時,至百千劫,一日一夜,萬死萬生,求一念間,暫住不得,除非業盡,方得受生,以此連綿,故稱無間。

 

        五逆--有小乘五逆(三乘五逆)與大乘五逆。

 

1.小乘五逆--1.殺父    2.殺母    3.殺阿羅漢    4.出佛身血    5.破和合僧

 

        五逆之中,前二殺父殺母,違逆世間之「恩田」;餘三違逆出世間之「福田」,故名為逆。

 

        唐.慧沼大師(六五一~七一四)《最勝王經疏》言:

五逆有二,一者「三乘五逆」:謂一者故思殺父,二者故思殺母,三者故思殺阿羅漢,四者倒見破和合僧,五者惡心出佛身血。以背恩田(前二)違福田(後三)故,名之為「逆」。犯此逆者,身壞命終,必定墮無間地獄,一大劫中受無間苦,名「無間業」。

 

        唐.智儼大師(六○二~六六八)《華嚴經》〈孔目章〉三,列舉五逆,次言:

初二背恩養,次三壞福田,故名為逆。

 

2.三福田--敬田、恩田、悲田。猶如農夫耕田,能有收穫;敬侍三田,可生福德。

 

敬田--於佛法僧三寶,尊崇、供養,能生福德。經言:「佛為大福田,最勝福田。」

恩田--父母師長,有養育、教誨之恩。若知恩、感恩、報恩,福德甚大;若忘恩、背恩、逆恩,罪惡極重。

悲田--於貧窮悲苦之人,悲愍之布施之,能生福德。

 

3.大乘五逆--《大薩遮尼乾子所說經》卷四言:

有五種罪,名為根本,何等為五:

一者:破壞塔寺,焚燒經藏,或取佛物法物僧物;若教人作,見作助喜。

二者:謗三乘法,言非聖教,毀呰留難,隱蔽覆藏。

三者:若有沙門,信心出家,若有戒、無戒,打罵呵責,說過禁閉,還俗驅使,債調斷命。

四者:殺父、害母、出佛身血,破和合僧,殺阿羅漢。

五者:謗無因果,長夜常行十不善業,不畏後世,自作教人,堅住不捨。

 

《大經》下卷「五逆」之文(大經九六):

不信先聖、諸佛經法(大乘第二逆)。不信行道,可得度世;不信死後,神明更生;不信作善得善,為惡得惡(大乘第五逆)。欲殺真人(殺阿羅漢、出佛身血),鬥亂眾僧(破和合僧)。欲害父母(殺父殺母)。

 

二、何謂謗法--誹謗佛法,其罪之重,過於五逆。

        《法華經》卷二〈譬喻品〉言:

若人不信,誹謗此經,則斷一切世間佛種。……
此人罪報,汝今復聽,其人命終,入阿鼻獄。

 

        《往生論註》上卷末〈八番問答〉( 《論註》第六五、六六頁)言:

誹謗正法人,墮阿鼻大地獄中,此劫若盡,復轉至他方阿鼻大地獄中。如是展轉,經百千阿鼻大地獄,佛不記得出時節;以誹謗正法罪極重故。
問曰:「何等相是誹謗正法?」
答曰:「若言無佛、無佛法,無菩薩、無菩薩法;如是等見,若心自解,若從他受,其心決定,皆名誹謗正法。」
問曰:「如是等計,但是己事;於眾生有何苦惱,踰於五逆重罪耶?」
答曰:「若無諸佛菩薩,說世間出世間善道,教化眾生者,豈知有仁義禮智信耶?如是世間一切善法皆斷,出世間一切賢聖皆滅。汝但知五逆罪為重,而不知五逆罪,從無正法生。是 故謗正法人,其罪最重。」

 

三、內外典勸孝之文

1.《論語》〈學而第一〉言:

其為人也孝悌,而好犯上者鮮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亂者,未之有也。
君子務本,本立而道生。孝悌也者,其為仁之本歟!

 

2.《論語》〈里仁第四〉言:

事父母幾諫,見志不從,又敬不違,勞而不怨。

 

3.《觀經》言:

孝養父母,奉事師長;慈心不殺,修十善業。

 

4.《觀經疏》〈序分義〉(《善導大師全集》第一一九 頁)言:

不行恩孝者,則與畜牲無異也。
父母者,世間福田之極也;
佛者,即是出世間福田之極也。

 

5.《智度論》言:

知恩者:生大悲之根本,開善法之初門;人所敬愛,名譽遠聞;死得生天,終成佛道。
不知恩者,甚於畜生也。

 

6.《梵網經》言:

戒雖萬行,以孝為宗。
孝順,至道之法;孝,名為戒。

 

7.《優婆塞戒經》言:

若優婆塞,受持戒已,不能供養,父母師長;是優婆塞,得失意罪。

 

8.《難報經》言:

左肩持父,右肩持母,經歷千年,便利背上,猶不能報父母之恩。

 

9.《忍辱經》言:

善之極莫大於孝,惡之極莫大於不孝。

 

10.《大集經》言:

世若無佛,善事父母,事父母即是事佛也。

 

11.《四十二章經》言:

凡人事天地鬼神,不如孝其親矣,二親最神也。

 

12.《心地觀經》言:

勤加修習孝養父母,與供佛之福,等無差別。

 

13.《增一阿含經》言:

孝順供養父母,功德果報,與一生補處菩薩功德一等。

 

14.《寶藏經》言:

孝事父母,天主帝釋,在汝家中;
孝養父母,大梵尊天,在汝家中;
孝敬父母,釋迦文佛,在汝家中。

 

15.《佛說孝子經》言:

親之生子,懷胎十月,身為重病;臨生之日,母危父怖,其情難言。
若不能以三尊之至化其親者,雖為孝養,猶為不孝。

 

16.《不思議光菩薩所說經》言:

非飲食及寶,能報父母恩,引導向正法,便為供二親。

 

17.《孝經》言:

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
立身行道,揚名於後世,以顯父母,孝之終也。

 

18.蓮池大師《竹窗隨筆》言:

人子於父母,服勞奉養以安之,孝也;
立身行道以顯之,大孝也;
勸以念佛法門,俾得生淨土,大孝之大孝也。

 

19.子到英年親白頭,風光雖好夕陽流;
肥甘供養孝猶淺,要勸雙親淨業修。

 

20.《父母恩重難報經》言:

不孝之人,身壞命終,墮於阿鼻無間地獄,歷劫受苦,無時暫歇。

 

21.《地藏經》第三言:

若有眾生,不孝父母,或至殺害,當墮無間地獄,千萬億劫,求出無期。

 

四、敬田恩田之果報

1.僧告楊黼,佛在家中

太和楊黼,辭親入蜀,訪無際大師。遇一老僧,問所往。黼曰:「訪無際。」僧曰:「見無際,不如見佛。」黼問:「佛安在?」僧曰:「汝但歸,見披衾倒屣者,即是也。」黼遂回。一日,暮夜抵家,扣門,其母聞聲,甚喜,不及衫襪,遽披衾倒屣而出。黼一見,感悟,自此竭力孝親。年八十,誦偈而逝。(感應類鈔)

 

2.孝婦升天,閻王恭送

 

3.孝婦念佛,易度宿冤

李村有農家婦,每早晚出饁,輒見女子隨左右,問同行者則不見,意大恐怖。後乃漸隨至家。然恒在院中,或在牆隅,不入寢室。婦逼視,即卻走﹔婦返,即仍前。知為冤對,因遙問之。女子曰:「汝前生與我,皆貴家妾,汝妒我寵,以姦盜誣我,致幽死。今來取償。詎汝今生事姑孝,恒為善神所護,我不能近,故日日相隨。揆度事勢,萬萬無可相報理,汝倘作道場度我,我得轉輪,即亦解冤矣。」婦辭以貧,女子曰:「汝貧非虛語,能發念誦佛號萬聲,亦可度我。」問:「此安得能度鬼?」曰:「忠臣孝子,誠感神明,一誦佛號,則聲聞三界,故其力與經懺等。汝是孝婦,知必應也。」婦如所說,發念持誦,每誦一聲,則見女子一拜,至滿萬聲,女子不見矣。此事故老時說之。知篤志事親,勝信心禮佛。(閱微草堂筆記,卷十六,姑妄聽之二)

 

4.不孝之罪,不通懺悔

沛國民張義,務本力耕,常恐有過,籲天懺悔。
既老而病,恍然至陰府。主者示以黑簿,簿中列義所作罪目,皆以勾破;唯餘一事不勾,視之,乃義少時,父遣刈麥,瞪目而拒父,微有誶語,以此不赦。
蓋天律不孝之罪,最為深重,不易懺悔故也。義甦,以此切誡後人。(感應類鈔)(可參考《冥報記》卷下.五二張法義)
張義每旦,告天謝過。忽被攝入冥,示以黑簿;簿中罪惡,皆以勾除,唯餘一事,乃義少時,因父責怒,張目反顧其父。始知不孝之罪,不通懺悔也。(感應篇彙編.忠孝)

 

5.供佛一笠,生為帝王

誌公答曰:「我皇前世,是個樵夫,只因上山砍柴,遇見山間,靈壇古廟,庵宇朽爛,唯有古佛一尊,雨淋日晒,無人侍奉,汝自發起善心,將己頭上箬笠一個,遮蓋佛身。佛以天眼觀見有此善心,讚言善哉善哉,貧苦布施,甚為希有。汝於來世,當作上人。是故今生,得此福報也。」又「偈曰:
若要開通佛法門,殷勤供佛及齋僧;……
不信但看梁武帝,曾施一笠管山河。」(梁武帝問誌公禪師因果經)

 

6.供佛一飯,生為帝王

宋.武帝始登位,夢一道人,提?就乞,因而言曰:「君於前世,施維衛佛(即毗婆尸佛)一缽之飯,今居此位。」帝遣問嚴公,徵其虛實。嚴公即送七佛經呈聞。(弘明集)

 

7.破佛身血,生身入獄

善導《觀經疏》〈序分義〉言:「提婆惡性,為人凶猛,雖復出家,恒常妒佛。」
提婆屢欲害佛:曾於山上投下大石,被山神接著餘處,碎石傷足,即時出血。又放狂象,欲害釋尊,被佛降伏。又於十指爪中置毒,欲由禮佛足而傷佛;然未至佛所,獄火燒身,生身入獄。(據《大唐西域記》卷六,室羅伐悉底國條載,玄奘曾於祇園精舍廢址之東,得見提婆生身墮於地獄之大坑。)《增一阿含經》〈卷四七.第九經〉如是言:
爾時,地中有大火風起生,遶提婆達兜身。爾時,提婆達兜為火所燒,便發悔心於如來所,正欲稱「南無佛」,然不究竟,適得稱「南無」,便入地獄。……
佛告阿難:此人在地獄中,經歷一大劫。……
佛告阿難:提婆達兜從地獄終,生善處天上,經歷六十劫中,不墮三惡趣。往來天、人,最後受身,當剃除鬚髮,著三法衣,以信堅固,出家學道,成辟支佛,名曰「南無」。……
佛告阿難:彈指之頃發善意,其福難喻,何況提婆達兜博古明今,多所誦習,總持諸法,所聞不忘計。彼提婆達兜昔所怨仇,起殺害心向於如來,復由曩昔因緣報故,有喜悅心向於如來,由此因緣報故,六十劫中不墜墮三惡趣。復由提婆達兜,最後命終之時,起和悅心稱南無故,後作辟支佛,號名曰「南無」。

 

8.發心建寺,天宮立現

長者須達,共舍利弗,往圖精舍。須達自手,授繩一頭,共圖精舍。時舍利弗,欣然含笑。須達問言:「尊人何笑?」答言:「汝始於此地住,六欲天中宮殿已成。」則借道眼,悉見六天嚴寶殿。問舍利弗言:「是六天何處最樂?」舍利弗言:「下三色染,上二憍逸,第四天中,少欲知足,恒有一生補處菩薩,來生其中,法詞不絕。」須達言:「我正當生第四天中。」言已竟,餘宮悉滅,唯第四天宮殿湛然矣。(大藏經五一冊八三五頁.三寶感應要略錄卷上第四十二)

 

9.拂精舍庭,生天感應

昔如來在世之時,有天人來下祇洹精舍。佛為說四諦法,得法眼淨。阿難問佛,佛言:「須達居士,造精舍已,遣一人奴,拂寺庭掃除道路,乘此善根,生忉利天,來下聽法,得法眼淨也。」(大藏經五一冊八三五頁.三寶感應要略錄卷上第四十五)

 

10.故宅建寺,立感天應

昔尊者夜周多,歸於舊里,父母故宅地,建立佛精舍。尊者夜分有百千天子,來下供養精舍。尊者知而問,天子言:「我是汝父母,以惡業故墮地獄,汝出家日生天。於故宅地,建立精舍,時自宮殿動搖,光明倍勝。以見此事故,來供養也。」(大藏經五一冊八三五頁.三寶感應要略錄卷上第四十六)

 

11.水所沾蟲,生天感應

嘗聞,于填國東南二千餘里,有國名遮拘槃,王宮側有精舍,於中大乘沙門轉讀《華嚴》,王臣供養之。夜中分忽然有大光明,遍滿城中,光明之中,有百千天人,以種種天衣珠寶瓔珞,奉獻王及沙門。王問曰:「是誰?」天答曰:「我是精舍側?蟲也。沙門以水盥掌,將讀《華嚴》,水之所沾,因此捨命,生忉利天。天上法爾,初知本因,故來下報恩。王聞天語,悲喜立制,我國偏重大乘,不可流通小法。(大藏經五一冊八三七頁.三寶感應要略錄卷中第一)

 

12.鼠聞律藏,得羅漢果

昔罽賓國末田地阿羅漢精舍,有一阿羅漢,三明六通清徹,達三藏十二分教,於中戒律清高,一同在世優婆離。恒呵門徒云:「汝等當勤,修學戒律,所以者何?吾昔在凡地,依惡業故受鼠身,在石窟中而住。時有一比丘,夜宿窟中誦律藏,吾聞之,乘此善根受人身,得阿羅漢,戒律精明。以鼠身聞律藏尚爾,何況信心修行乎?」(大藏經五一冊八三九頁.三寶感應要略錄卷中第十三)

 

13.聞常住二字感應

楊州有居士,不信大般涅槃常住佛性理,更聞常住二字,不墮惡道。生不信云:「聞一部典,猶不可免惡道,況二字乎?」後時居士,微疾而死,心上少暖未發葬。七日醒云:「吾至閻魔天子城,王呵云:『汝謗深經,報在阿鼻。』爾時憶持因果,白王言:『設謗故墮惡道,聞常住二字故,亦可閉惡道門戶。』時空中忽有光現,光中說偈曰:『若信若不信,纔聞常住字,決定不墮惡,即生不動國。』」王歡喜而放還,自說此因緣,流淚修行。臨終之時,得不動國迎乎。(大藏經五一冊八四七頁.三寶感應要略錄卷中第七十)

 

五、五逆謗法,唯除攝取

         犯五逆謗法之極重罪人,彌陀本願救與不救。

 

        《大經》第十八願言:「不論何人,只要念佛,必生極樂;唯除五逆謗法。」(取意)

 

        《觀經》下品下生言:「五逆惡人,臨終念佛,往生極樂;滅除五逆重報。」(取意)

 

        同是五逆,《大經》唯除,《觀經》攝取,如是相違,古之大德,會通兩經,有十六家;而以淨土宗曇鸞、善導兩祖之解釋,最為有名,以其最為圓滿,契理契機故。

 

1.曇鸞大師單複說

《往生論註》上卷末〈八番問答〉第二、三問答(《論註》第六五頁)言:

問曰:「《無量壽經》言:『願往生者,皆得往生;唯除五逆誹謗正法。』《觀無量壽經》言:『作五逆十惡,具諸不善,亦得往生。』此二經云何會?」

 

答曰:「一經以具二種重罪:一者五逆,二者誹謗正法。以此二種罪故,所以不得往生。一經但言作十惡五逆等罪,不言誹謗正法;以不謗正法故,是故得生。」

 

問曰:「假使一人具五逆罪,而不誹謗正法,經許得生;復有一人,但誹謗正法,而無五逆諸罪,願往生者,得生與否?」

 

答曰:「但令誹謗正法,雖更無餘罪,必不得生。何以言之?經言:五逆罪人,墮阿鼻大地獄中,具受一劫重罪。誹謗正法人,墮阿鼻大地獄中,此劫若盡,復轉至他方阿鼻大地獄中。如是展轉,經百千阿鼻大地獄,佛不記得出時節;以誹謗正法罪極重故。又正法者,即是佛法。此愚癡人,既生誹謗,安有願生佛土之理!假使但貪彼土安樂,而願生者,亦如求非水之冰,無煙之火,豈有得理。」

 

        曇鸞大師認為《大經》本願所抑止者,具造「五逆」與「謗法」兩罪(複罪);而《觀經》所攝取者,僅為「五逆」一罪(單罪),而無謗法,以無謗法故,尚有佛緣,能入救度之道,迴心念佛,即得往生。若具犯「五逆」與「謗法」複罪者,不得往生,何以故?有二,一者謗法之罪遠比五逆深重,二者謗法即是誹謗佛法,現前既已誹謗佛法,不信佛說,則無願生之心,故謗法之人,不得往生。

 

        以上所言「謗法不生」,有二因:一者罪重,二者無願生之理。然主要在於「無願生之理」,若迴心願生,亦得往生。

 

2.善導大師未造已造說

        《觀經疏》〈散善義〉「逆謗除取問答」(《善導大師全集》第三○五、三○六頁)言:

問曰:如四十八願中,唯除五逆、誹謗正法,不得往生。今此《觀經》下品下生中,簡謗法,攝五逆者,有何意也?

 

答曰:此義仰就抑止門中解。如四十八願中,除謗法、五逆者,然此之二業,其障極重,眾生若造,直入阿鼻,歷劫周慞,無由可出。但如來恐其造斯二過,方便止言:「不得往生」,亦不是不攝也。又下品下生中,取五逆、除謗法者,其五逆已作,不可捨令流轉,還發大悲,攝取往生。然謗法之罪未為,又止言:「若起謗法,即不得生」,此就未造業而解也;若造,還攝得生。雖得生彼,華合逕於多劫。此等罪人,在華內時,有三種障:一者不得見佛及諸聖眾。二者 不得聽聞正法。三者不得歷事供養。除此以外,更無諸苦。《經》云:「猶如比丘,入三禪之樂」也。應知。雖在華中多劫不開,可不勝阿鼻地獄之中,長時永劫受諸苦痛也。此義就抑止門解竟。

 

        善導大師此文之義有四:

一、攝取門:第十八願所言之「設我得佛,十方眾生,至心信樂,欲生我國,乃至十念,若不生者,不取正覺。」等二十八字,屬於「攝取門」。

 

二、抑止門:「唯除五逆,誹謗正法」八字,屬於「抑止門」。

 

三、未造抑止,防造重罪故:之所以抑止五逆謗法,乃因此二罪,一切罪中至極重罪,眾生若造,直墮阿鼻地獄,受無量苦,多劫之間,不能出離,是故彌陀為防眾生造此兩罪,方便抑止,巧言不得往生,此約「未造抑止」。

 

四、已造攝取,大悲普救故:然彌陀本意,為救十方眾生,不論有罪無罪;說「唯除」者,一為警誡之,二為使其迴心。是故若造此重罪,亦不忍見其流轉,而令其迴心念佛以救度之;猶如下下品之機,已造五逆,不忍見其流轉,令其迴心念佛而攝取,此約「已造攝取」。第十八願之唯除謗法,因其尚未犯故,深誡而抑止,若造亦必使其迴心而救度之。

 

可知:唯除者,乃為抑止;抑止者,乃為攝取。非真除,非永除。或攝取或抑止,兩門皆顯彌陀度生之悲願。

 

3.已迴心未迴心說

        前所言曇鸞大師認為「五逆得生,謗法不生」。此乃就未迴心而言,若迴心則雖謗法,亦得往生。故《論註》下卷〈觀察體相章〉「口業功德釋」之文(《論註》第九七頁)言:

眾生以憍慢故,誹謗正法,毀訾賢聖,捐庳尊長(尊者君父師也,長者有德之人,乃兄黨也)。如是人應受拔舌苦、瘖啞苦、言教不行苦、無名聞苦。如是等種種諸苦眾生,聞阿彌陀如來至德名號,說法音聲,如上種種口業繫縛,皆得解脫。入如來家,畢竟得平等口業。

 

        此說則曇鸞、善導,思想一致。善導大師於《觀經疏》〈玄義分〉「四不受化」(《善導大師全集》第三一頁)之文言:

謗法與無信,八難及非人,斯等不受。
斯乃朽林頑石,不可有生潤之期。此等眾生,必無受化之義。

 

        此是解釋謗法之人,未迴心之間,非受化之機,不得往生;若能迴心,則任何大罪,皆得往生。如《法事讚》「逆謗往生」(《善導大師全集》第三八三頁)言:

以佛願力:五逆十惡,罪滅得生;謗法闡提,迴心皆往。

 

        《般舟讚》(《善導大師全集》第五八九、五四七頁)言:

謗法闡提行十惡,迴心念佛罪皆除。
利劍即是彌陀號,一聲稱念罪皆除。

 

4.謗法回心得生之經證

        《觀佛經》言:

諸凡夫及四部弟子,謗方等經,作五逆罪。如是等人,若能至心,一日一夜,繫念在前,觀佛如來,一相好者,諸惡罪障,皆悉盡滅。

 

        《六波羅蜜經》言:

或復有情,造諸惡業,四重八重,五無間罪,謗方等經,一闡提等,種種重罪,使得消滅,速疾解脫,頓悟涅槃,而為彼說,諸陀羅尼藏。

 

        《印光大師文鈔》言:

若先曾謗法,後知改悔,則得往生。譬如病癒,即是好人;歸降,即是順民也。若謂謗法之人,後縱改悔,亦不得生,便完全失卻修持准繩。

 

5.極惡念佛,變瓦成金

        所謂「五逆、謗法、闡提,迴心皆往」,此三種機,乃難化三機,難治三病。如《涅槃經》言:

世有三人,其病難治:一謗大乘,二五逆罪,三一闡提。如是三病,世中極重,悉非聲聞、緣覺、菩薩之所能治。

 

        此難化三機,難治三病,若歸命彌陀,念佛願生,則隬陀大悲,不忍見捨,以其本願力,攝得往生。

 

        法照大師亦於《五會讚》言:

不簡破戒罪根深
但使迴心多念佛
能令瓦礫變成金

 

        源信上人亦言:

極重惡人,無他方便;
唯稱彌陀,得生極樂。

 

        詩偈五首:

若人多造罪,應墮地獄中;
才稱彌陀名,猛火為清涼。

 

莫疑宿業重,十念功德輕;
萬年有闇室,日照當時明。

 

阿彌陀佛願無邊,普攝凡愚頓且圓;
惡逆回心才十念,火車化作紫金蓮。

 

愚人無愧造多惡,臨死能稱彼佛名;
三聖忽然隨念至,慰言罪滅我來迎。

 

四十八願度眾生,逆惡歸心也來迎;
非是混濫無簡擇,憐彼是佛尚未成。

 

6.攝抑二門,悲智雙運

        「攝抑二門」:「攝」者攝取、救度,「抑」者抑止、不救。「攝抑二門」即救度與不救兩門。

 

        「悲智雙運」:「悲」者慈悲,「智」者智慧。「悲智雙運」即慈悲與智慧雙重運作。

 

        如是,《大經》唯除,示抑止意,《觀經》救度,示攝取意,此謂「攝抑二門」;未造抑止,已造攝取,攝抑是彌陀度生(第十八願)之二種方法,謂之悲智雙運。 

 

        如斯層層方便,皆顯彌陀,攝抑二門,悲智雙運;十方眾生,不論善惡輕重,皆在彌陀本願大網之中無一遺漏,但能迴心,願生稱名,無一不生。

 

        使沉者浮,令墮者升;逆者不逆,謗者不謗;改惡向善,棄邪歸正;斷惑證真,入聖得果,正是佛教目的,也是佛心大慈大悲、拔苦與樂之所在。而這即是南無阿彌陀佛之本願,若一經犯逆犯謗,即永棄不救,或無力救度,則佛心佛力,尚未圓滿。

 

        重罪消滅,逆謗得生,正顯彌陀,佛心佛力,圓滿不缺,徹底無遺。

 

        善之與惡,苦樂在心;升之與沉,淨穢由佛;佛願叵測,佛力絕思。

 

        五逆猶坐金剛台,明破闇時,何闇留室;
        十念亦升上品蓮,風拂雲時,何雲滯天。

 

六、總括唯除,大意有四

        1.顯抑止攝取    2.顯眾生根機    3.顯無一遺漏    4.顯戒惡勸善

 

1.顯抑止攝取

曇鸞大師就單複解釋:逆罪得生,謗法不生,一罪重故,二無願生之理故;若能迴心,亦得往生。

 

善導大師就已造未造、攝抑二門解釋:逆謗罪極,抑止未造,攝取已造。顯明「唯除」者,但在於抑止,非真除。

 

故知:抑止正意,在於攝取。為救度一切善惡眾生,彌陀悲智雙運,以「唯除」調熟逆謗之機,令知逆謗罪極,使深生懺悔,迴心念佛蒙救度。

 

亦知:抑止與攝取,互有關係:

抑止是攝取之作用,為全部攝取,巧言抑止;

攝取依抑止之功能,使逆謗深悔,終被攝取。

 

抑止門者:未造之罪,小罪亦誡,抑止而言唯除;切莫妄為慎三業。

 

攝取門者:已造之罪,逆謗亦滅,攝取而言皆往;應當稱名而懺悔。

 

法然上人言(《法然上人全集》第二八四、二九五頁):

十方之中願西方者:十惡五逆之眾生往生之處故也。
諸佛之中歸彌陀者:乃至三念五念彌陀自來迎故也。
若人造五逆,得聞六字名,火車自然去,蓮台即來迎;
若有重業障,無生淨土因,乘彌陀願力,得生極樂國。

 

2.顯眾生根機

抑止之文,亦在彰顯「十方眾生」之屬性。

 

願文雖說「十方眾生」,未詳凡聖善惡,因有「唯除逆謗」之言,故知「十方眾生」之中,以「凡夫為本」(聖凡相對)。凡夫造罪,需要被救;聖人不造罪,不需被救。故善導大師《觀經疏》〈玄義分〉( 《善導大師全集》第四四頁)言:

定為凡夫,不為聖人。

 

凡夫之中,有大小善惡多種,而以「惡人為先」(善惡相對)。善人尚有得度機緣,唯有極惡無他方便,若不蒙救度,將直墮阿鼻。《觀經疏》〈玄義分〉( 《善導大師全集》第三八頁)言:

諸佛大悲於苦者,心偏愍念常沒眾生,是以勸歸淨土。
亦如溺水之人,急須偏救;岸上之者,何用濟為。

 

可知:十方眾生,凡夫為本,惡人為先。
人皆凡夫,被業所牽,難免造惡,為惡而苦;若見此文,
如睹故親,倍覺親切,感動涕零。獄火可出,成佛可期。

 

亦知:諸佛之中,唯有彌陀,大慈大悲,拔苦與樂,救度惡機;
如我愚惡,若無本願,何法可修?必墮無間,求出何期?

 

曇鸞大師言:「唯除五逆謗正法,故我頂禮願往生」。(讚阿彌陀佛偈)

 

3.顯無一遺漏

       舉下攝上,舉惡攝善,十方眾生,無一遺漏。

 

       不論何人,皆得往生,以此啟發,眾生信心。

 

       可知:抑止門唯置第十八願者,意在顯明「佛愍惡機」之大悲,同時顯示本願所被之普遍性與決定性,無一遺漏,無一不生,以此啟發一切人「信心決定」、「往生決定」之信心。

 

       善導《法事讚》「逆謗往生」(《善導大師全集》第三八三 頁)言:

以佛願力:五逆十惡,罪滅得生;謗法闡提,迴心皆往。

       

       善導《般舟讚》(《善導大師全集》第五八九、五四七 頁)言:

謗法闡提行十惡,迴心念佛罪皆除。
利劍即是彌陀號,一聲稱念罪皆除。

 

       善導《觀念法門》「造罪回心」之文(《善導大師全集》第三六○頁):

       一切造罪凡夫,但迴心念阿彌陀佛,願生淨土,上盡百年,下至七日、一日、十聲、三聲、一聲等,命欲終時,佛與聖眾,自來迎接,即得往生。

 

       善導《觀經疏》「不問罪福」之文(《善導大師全集》第二五○頁):

一切凡夫,不問罪福多少,時節久近,但能上盡百年,下至一日七日,
一心專念,彌陀名號,定得往生,必無疑也!

 

       善導《往生禮讚》「念佛必生」之文(《善導大師全集》第五四○頁):

若有眾生,稱念阿彌陀佛,若七日及一日,下至十聲,乃至一聲一念等,必得往生。

 

       善導《觀念法門》「何況聖人」之文(《善導大師全集》第三六○頁):

一切罪惡凡夫,尚蒙罪滅,證得往生,何況聖人願生而不得去也!

 

       善導《法事讚》「善惡皆生」之文(《善導大師全集》第三八三 頁):

人天善惡,皆得往生;到彼無殊,齊同不退。

 

       蓮池《彌陀疏鈔》言:

惡人念佛,尚得往生,何況惡未必如善和;
畜牲念佛,尚得往生,何況靈而號為人類。

 

4.顯戒惡勸善

諸佛出世,皆勸「諸惡莫作,眾善奉行」,本願亦言「唯除逆謗」,《大經》下卷更擴充「唯除逆謗」之意,而廣說「五善五惡」之勸誡。

 

可知:彌陀深欲念佛之人,「敦倫盡分,閉邪存誠,奉公守法,為世良民」,如「宗風二,俗諦處世之道」。

 

譬如抑止「殺父殺母」,即是勸勉孝順,而「孝為百行之基」,百般倫理,一切善行,由孝而起,所謂「親親而仁民,仁民而愛物」。

 

佛喜正與善,而憐邪與惡;如父母對子女,雖一視平等,然特憐殘障之兒。

 

彌陀亦然,喜人行善,不喜人行惡;雖善惡皆度,然見善人則喜,見惡人則悲。

 

是故,應成善人,而一生念佛。

 

法然上人法語(《法然上人全集》第二八五、五九四、五九五 頁):

信「罪雖十惡五逆亦得往生」,而不犯小罪;罪人尚生,何況善人。
信「行雖一念十念尚且不空」,而應無間修;一念尚生,何況多念。
佛雖不捨惡人,然好造惡業者,非佛弟子。
如父母於一切子女,悉皆平等慈愛,而子女之中,有善有惡;雖平等慈愛,然於行惡之子,則怒目杖責以誡之。
聞佛之慈悲廣大,而欲造罪者,亦漏於佛之慈悲也。
若知惡人亦不捨之本願,則於佛之知見,愈覺自己之可悲、可恥。
若謂有父母之慈悲,而於父母之前行惡者,父母歡喜乎?雖不捨而嘆,雖哀愍而憎,佛亦如是。

 

第十八願之白話文、成就文、流通文及圖表

‧第十八願:

設我得佛,十方眾生,至心信樂,欲生我國,乃至十念,若不生者,不取正覺。
唯除五逆,誹謗正法。

 

‧第十八願白話試譯:

若我法藏成佛之時,十方世界之任何眾生,
只要真心信受歡喜我的救度,欲生我國,
而長在一生、短在十聲一聲,稱念我名,必使其往生。
若不得往生,我誓不成佛。

 

‧第十七願成就文:

十方恆沙,諸佛如來,皆共讚歎,無量壽佛,威神功德,不可思議。

 

‧十方諸佛,皆共讚歎--釋尊於此時此地說此經,演說彌陀,因行果德,超勝諸佛;十方諸佛,亦各於其國,異口同音,共同讚歎。《大論》三十言:「美其功德曰讚,讚之不足,又稱揚之,故言歎。」讚歎彌陀名號,為救十方眾生。


《彌陀經》言:「如我今者,讚歎阿彌陀佛,不可思議,功德之利。」


《淨土經》言:「如我今者,稱揚讚歎,無量壽佛,無量無邊,不可思議,佛土功德。」


雖然諸佛所證,平等是一,然念佛往生利益,是彌陀不共妙法,是故諸佛,皆勸眾生,歸命彌陀。

 

‧威神功德,不可思議--通約諸德,別指第十八願成就之德。只要一向專稱,凡夫直入報土,皆是彌陀,威神功德之力。


直指名號不可思議功德,非指其他,以稱名號為往生故。名號是果德之名,名體不離故,名號之處,即是彌陀正報佛體功德之處,故云不可思議。


因此,稱念佛名,即是修諸萬行,具諸德本;是故上盡一形,下至十聲一聲一念,皆得往生報土,所謂「不斷煩惱得涅槃」。凡夫生報土,全是彌陀不可思議功德,文殊普賢,諸大菩薩,亦難思議,「二乘非所測,唯佛獨明了」,故云「威神功德,不可思議」。

 

‧第十八願成就文:

諸有眾生,聞其名號,信心歡喜,乃至一念,
至心迴向,願生彼國,即得往生,住不退轉。
唯除五逆、誹謗正法。

 

‧第十八願成就文者,一部宗歸,唯在於此。所以者何?
雖四十八願皆殊勝,以念佛往生為最要;雖一一成就皆難思,以今此成就為不共;故以諸佛讚歎歸之。

 

‧諸有眾生--所謂「十方眾生」:聖凡、善惡、僧俗、智愚、貴賤,不論任何根機。

 

‧聞其名號--聞諸佛所歎彌陀名號,無量無邊,不可思議功德。《小經》言:「聞說阿彌陀佛」。

 

‧信心歡喜--聞即悲喜交流,所謂「信樂」。

 

‧乃至一念--顯明念佛,上從幾萬幾千,下至十聲一聲,故云「乃至」。
然願云「十念」,今云「一念」,即是影略互顯,念念皆為往生因。

 

‧迴向願生--由聞諸佛所歎名號,生歡喜故,即稱念所聞名號;既有念佛大功德故,至心迴向,即得往生。

 

‧至心迴向--文雖次第,心行同時。

 

‧即得往生,住不退轉--不退轉即正定聚。
聚有邪定聚、正定聚、不定聚三種。
決定不退名「正定聚」,即永不退於佛境。
隨緣不定名「不定聚」,或者前進,或者退轉。
決定流轉名「邪定聚」,即永在六道輪迴。

 

‧若生淨土,不問凡聖,定向涅槃,故唯有正定聚,而無餘二。

 

‧決定往生,心行具足,因中說果,亦名正定聚,乃約決定不可轉者。

 

‧願生極樂,專稱佛名,心決定時,淨土光中,現其色相;
例如須達,將造祇園,心決定時,於虛空中,現天宮殿。

 

‧心行相續,業成不退。

 

‧《無量壽經》「流通分」之文:

其有得聞,彼佛名號,歡喜踊躍,乃至一念;
當知此人,為得大利,則是具足,無上功德。

 

‧其有得聞,彼佛名號--此名號德,即萬德故,乃至一念,生無漏報土,超越品位階級,此名大利,亦即無上功德;餘行皆是小利,有上功德。


此大利無上功德之法門,等覺之彌勒菩薩未必知曉,故呼喚其名而告之,令流通遠代。


故宗祖言:「自餘眾行,雖名是善,若比念佛者,全非比較也。」


至此可知,《大經》上下二卷之體者念佛也。


亦知:《大經》雖說,萬行往生,望佛本願,意在專稱。

 

‧法然《選擇集》第五「利益章」云:(法全四二~四三頁)云:

       今此言「一念」者,是指上念佛願成就之中所言「一念」,與下輩之中所明「一念」也。願成就文中雖云一念,未說功德大利;又下輩文中雖云一念,亦不說功德大利;至此一念說為「大利」,歎為「無上」,當知是指上一念也。 


       此「大利」者是對小利之言也,然則以菩提心等諸行而為小利,以乃至一念而為大利也。


       又「無上功德」者是對有上之言也,以餘行而為有上,以念佛而為無上也。既以一念為一無上,當知以十念為十無上,又以百念為百無上,又以千念為千無上,如是展轉,從少至多,念佛恒沙,無上功德,復應恒沙,如是應知。 


       然則諸願求往生之人,何廢無上大利念佛,強修有上小利餘行乎?

 

‧法然《大經釋》(法全一七三頁)云:

 〈流通文〉云:「其有得聞,彼佛名號,歡喜踊躍,乃至一念;當知此人,為得大利,則是具足,無上功德。」此有四意:一來意;二廢助念及諸行,明但念佛;三舉一念況十念等;四深信佛語,不生誹謗。


一、來意者:上正宗分,正為時會眾生,說念佛往生法也;今流通分,非但當時獲大利益,至末法時亦說念佛往生法,遠濟未來也。


二、廢助念及諸行,明但念佛者:於第十八願成就文,明但念佛往生;來迎等願、及三輩文,明助念往生、諸行往生。由此,諸修往生行者,懷疑難決;故至流通,則廢助念、諸行二門,明「但念佛往生」也。又此經說次,即似《觀經》,《觀經》之中,先逗機緣,廣說十三定善、三福九品之業,而明諸行往生之旨;至其付囑則云:「佛告阿難:汝好持是語,持是語者,即是持無量壽佛名。」善導(散善義)釋云:「從佛告阿難,汝好持是語以下,正明付囑彌陀名號,流通於遐代。上來雖說定散兩門之益,望佛本願,意在眾生,一向專稱,彌陀佛名。」是則彼此兩經,其意全同,豈可不信哉!

 

 

祖師解釋第十八願

一、龍樹菩薩「本願取意文」( 《易行品要義》第一三頁):

1.阿彌陀佛本願如是:「若人念我,稱名自歸,即入必定,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是故常應憶念。」

 

 

二、道綽大師「本願取意文」( 《安樂集要義》第七一、七二頁):

1.若有眾生,縱令一生造惡,臨命終時,十念相續,稱我名字,若不生者,不取正覺。

2.縱使一形造惡,但能繫意專精,常能念佛,一切諸障,自然消除,定得往生。

 

 

三、善導大師「本願取意文」:

(一)對文增減

1.《觀經疏》〈玄義分〉(《善導大師全集》第五一頁):

     若我得佛,十方眾生,稱我名號,願生我國,下至十念;若不生者,不取正覺。

 

2.《觀經疏》〈玄義分〉(《善導大師全集》第三一頁):

     一心信樂,求願往生,上盡一形,下收十念,乘佛願力,莫不皆往。

 

3.《觀經疏》〈玄義分〉(《善導大師全集》第五一頁):

     但能上盡一形,下至十念,以佛願力,莫不皆往,故名易也。

 

4.《觀念法門》(《善導大師全集》第三五四頁):

     若我成佛,十方眾生,願生我國,稱我名字,下至十聲;乘我願力,若不生者,不取正覺。

 

5.《往生禮讚》(《善導大師全集》第五三九頁):

     若我成佛,十方眾生,稱我名號,下至十聲,若不生者,不取正覺;
     彼佛今現,在世成佛,當知本誓,重願不虛,眾生稱念,必得往生。

 

(二)總顯其義

1.《觀經疏》「六字釋」之文(《善導大師全集》第五○頁):

     言「南無」者,即是歸命;亦是發願迴向之義。言「阿彌陀佛」者,即是其行。
以斯義故,必得往生。

 

2.《觀經疏》「弘願文」(《善導大師全集》第二二頁):

     言「弘願」者,如《大經》說:
     一切善惡凡夫得生者,莫不皆乘阿彌陀佛大願業力為增上緣也。

 

3.《觀經疏》「要弘廢立」(念觀廢立)之文(《善導大師全集》第三一七頁):

     雖說定散兩門之益;望佛本願,意在眾生,一向專稱,彌陀佛名。

 

4.《往生禮讚》「光號攝化」之文(《善導大師全集》第四七九頁):

     彌陀世尊,本發深重誓願,以光明名號,攝化十方,但使信心求念;
     上盡一形,下至十聲、一聲等,以佛願力,易得往生。

 

5.《觀經疏》「唯明專念」之文(《善導大師全集》第二○六頁):

   《無量壽經》四十八願中,唯明專念彌陀名號得生。

 

6.《觀經疏》「二種深信」之文(《善導大師全集》第二四四頁):

      一者決定深信:自身現是罪惡生死凡夫,曠劫以來常沒常流轉,無有出離之緣。

      二者決定深信:彼阿彌陀佛四十八願,攝受眾生;無疑無慮,乘彼願力,定得往生。

 

7.《觀經疏》「正定業」之文(《善導大師全集》第二五一頁):

      一心專念,彌陀名號,行住坐臥,不問時節久近,念念不捨者,是名正定之業,順彼佛願故。

 

8.《觀念法門》「造罪回心」之文(《善導大師全集》第三六○頁):

      一切造罪凡夫,但迴心念阿彌陀佛,願生淨土,上盡百年,下至七日、一日、十聲、三聲、一聲等,命欲終時,佛與聖眾,自來迎接,即得往生。

 

9.《觀經疏》「不問罪福」之文(《善導大師全集》第二五○頁):

     一切凡夫,不問罪福多少,時節久近,但能上盡百年,下至一日七日,
     一心專念,彌陀名號,定得往生,必無疑也!

 

10.《往生禮讚》「念佛必生」之文(《善導大師全集》第五四○頁):

       若有眾生,稱念阿彌陀佛,若七日及一日,下至十聲,乃至一聲一念等,必得往生。

 

11.《觀經疏》「念佛延促」之文(《善導大師全集》第二六三頁):

       上盡一形,下至一日、一時、一念等;
       或從一念十念,至一時、一日、一形。
       大意者:一發心以後,誓畢此生,無有退轉,唯以淨土為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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