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至心信樂」。
義
那麼第十八願講:「至心、信樂、欲生我國、乃至十念」,這四個是積極的
條件,而「唯除五逆,誹謗正法」是消極的限制。條件雖說有四,但其實就是一
個念佛。念佛很簡單、很容易,有心就能夠念佛,阿彌陀佛並沒有規定我們要怎
麼樣地念,也沒有說要念到怎麼樣,如果阿彌陀佛救度我們還有一個門檻標準的
話,這樣豈不顯示阿彌陀慈悲不夠,智慧不足?
問答部分
一、問:得以往生的主因和助緣有哪一些?
答:往生的主因是什麼?在一句佛號中,主因、助緣統統包含在裡面了,
也就是「專稱彌陀佛名」。為什麼?根本願――第十八願只講到念
佛,沒有講到其他;所以我們只要專一念佛,百分之百必定往生。因
為念佛往生是阿彌陀佛根本願,是釋迦牟尼佛保證的,也是祖師所肯
定的,就結論來講是這樣。
至於背後的道理,可能大家要多了解一些淨土教理,也就是所
謂的「聞、思、修」。聽「聞」了教理之後,進一步必須如理如法深
入「思」維,這樣經文才能入心,而成為信心;那「修」呢?在淨土
門很簡單,就是念佛,而且沒有標準。彌陀要救的是十方眾生,十方
眾生怎麼可以有一個相同的標準呢?只要有個什麼標準,一定有的人
達得到,有的人達不到;所以如果一定要有個標準,那佛就不能夠平
等普度一切眾生,就不是無緣大慈同體大悲了。
所以,主因與助緣,都在於「專稱彌陀佛名」。
四十年前,我初學佛時看很多經書,那時候我學兩門,一門是
禪,早晚參禪打坐,一門是念佛。我當時是存著「偷心」,怎樣的偷
心呢?我想:不開悟也往生,能往生又能開悟那更好,心想這樣就可
淨土宗雙月刊 │ 61
【
法
闡
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