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證.祖傳

  1. 《阿彌陀經》以十方眾生為對象
  2. 必得超絕去之義
  3. 《小經》要文三譯對照
  4. 人身難得之喻
  5. 聖淨二門判
  6. 《往生論註》要點
  7. 《小經》要文善導釋
  8. 法然上人釋「第二十願」的屬性
  9. 皈依即是求救護
  10. 彌陀之救度
  11. 此修福因,彼得樂果
  12. 法照大師《五會念佛讚》之偈摘要
  13. 「乃至十念」即是「稱名念佛」 的經證與祖傳
  14. 彌陀「本願」二字之根據(抄要)

淨土宗教理

  1. 機法深信淺說( 四 )
  2. 機法深信淺說( 三 )
  3. 機法深信淺說( 二 )
  4. 機法深信淺說( 一 )
  5. 曇鸞大師之彌陀佛身觀
  6. 淨土宗義略說(下)
  7. 淨土宗義略說(上)
  8. 淨宗原理:二願和合
  9. 淨土宗信仰的內涵
  10. 南無阿彌陀佛之簡釋
  11. 「南無阿彌陀佛」略解
  12. 淨土宗是彌陀之迴向
  13. 往生極樂的條件
  14. 彌陀名號
  15. 彌陀淨土之相
  16. 本願稱名,非定非散
  17. 兜率極樂優劣比較
  18. 阿彌陀佛 名體一如
  19. 「憶念」之義
  20. 「念」之義
  21. 彌陀淨土的特性----超
  22. 阿彌陀佛願力的根本特性
  23. 《往生論註》「讚歎門」解釋
  24. 彌陀願心的根源——《無量壽經》「讚佛偈」
  25. 四十八願分類
  26. 念佛四德
  27. 佛教的核心教理與往生淨土
  28. 「見佛」論
  29. 認真去做時
  30. 大慈悲五要點
  31. 淨土起信
  32. 彌陀夢中顯明攝取之義(唯蓮房典故)
  33. 乘佛願力 凡夫入報
  34. 往生要關
  35. 彌陀.本願.淨土
  36. 譬喻
  37. 本願之念佛

規約 

  1. 手機的規範
  2. 善待老人
  3. 淨土宗教團僧眾共住規約
  4. 僧眾外出弘法共勉事項
  5. 杜氏家廟念佛超薦儀軌
  6. 僧誡
  7. 淨土宗念佛會共修須知
  8. 念佛超薦儀軌
淨土宗
慧淨法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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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述

彌陀.本願.淨土

一、阿彌陀佛

        淨土宗之本尊乃西方願王阿彌陀佛,其佛格為報身報佛,是酬報因位之願行而萬德圓滿之佛。雖謂報身佛,實則三身(法、報、應)圓具於一身之高妙報身佛。

 

        本願成就身--法藏菩薩因位之昔,經五劫思惟而建立超世本願,又經兆載永劫積植菩薩無量德行,而完成此超世本願,已於十劫以前成佛,現在西方極樂世界,為大眾說法之現在佛。故阿彌陀佛之成佛是建立在四十八願的成就上,可謂「本願成就身」。

 

        救度眾生身--而此本願成就之阿彌陀佛,其目的何在?善導大師《般舟讚》言:「一一誓願為眾生」,救度眾生之外無彌陀,故阿彌陀佛即是「救度眾生身」,曇鸞大師亦言阿彌陀佛是「為物身」,即是為救度眾生之佛身。故知,阿彌陀佛是全分他受用之報身佛。

 

        光明攝取身--蓋,四十八願所成就之阿彌陀佛,當然是無量光、無量壽之體現者,光明無量之願是第十二願,壽命無量之願是第十三願;故阿彌陀佛是任何時(三世 = 時間性之壽命無量)、任何處(十方 = 空間性之光明無量)都在救度十方眾生之妙色身,此是報身之相,全分他受用身之相。而且世尊於《無量壽經》極讚彌陀光明超絕諸佛言:「威神光明,最尊第一;諸佛光明,所不能及。」同經異譯之《大阿彌陀經》更言:「諸佛中之王也,光明中之極尊也。」

 

        是故,依阿彌陀佛之光明妙用亦名為「無量光佛、無邊光佛、無礙光佛、無對光佛、燄王光佛、清淨光佛、歡喜光佛、智慧光佛、不斷光佛、難思光佛、無稱光佛、超日月光佛」,而成為「光明攝取身」,恆常攝化十方眾生。

 

        是故,《觀經》言:「光明遍照十方世界,念佛眾生攝取不捨。」因此,善導大師於《往生禮讚》言:「諸佛所證,平等是一;若以願行來收,非無因緣。然彌陀世 尊,本發深重誓願,以光明名號,攝化十方,但使信心求念;上盡一形,下至十聲一聲等,以佛願力,易得往生。」

 

二、彌陀本願

        如前所述,阿彌陀佛是「本願成就身」,故離本願無彌陀,離彌陀無本願。因此,欲知阿彌陀佛之義,應先知彌陀本願之理。

 

(一) 四十八願

        法藏菩薩之四十八願,是阿彌陀佛特色的基礎;其四十八願之內容,約而言之,如左圖(參照淨影之《無量壽經義疏》上卷):

 

 

        所謂攝法身願,亦云「求佛身願」,攝淨土願亦云「求淨土願」,攝眾生願亦云「利眾生願」。此若搭配《無量壽經》之〈讚佛偈〉,則「願我作佛,齊聖法王」是攝法身願,「令我作佛,國土第一」是攝淨土願,「吾誓得佛,普行此願,一切恐懼,為作大安」是攝眾生願。

 

        如斯,四十八願濃縮於此三大願,而且三大願互有密切關係,互不相離,彼此相依相待。而依善導大師之意,是以「一一誓願為眾生」(般舟讚)、「四十八願,攝 受眾生」(觀經疏)為目的,則攝法身願、攝淨土願等二願,最終亦歸入「攝眾生」之一願。故四十八願即是三大願,三大願即是一大願,一大願即是「攝眾生 願」。亦即四十八願之外無彌陀,為眾生之外無四十八願;故亦可謂「為眾生之外無阿彌陀佛」。

 

(二)第十八願 --本願王

        彌陀四十八願畢竟在於為吾等眾生,若依善導大師之開示法語,則能更一層的體會彌陀的大悲精神:

《無量壽經》四十八願中,唯明專念彌陀名號得生。
望佛本願,意在眾生,一向專,彌陀佛

弘誓多門四十八,偏標念佛最為親;
人能念佛佛還念,專心想佛佛知人。

彌陀身色如金山,相好光明照十方;
唯有念佛蒙光攝,當知本願最為強。

極樂無為涅槃界,隨緣雜善恐難生;
故使如來選要法,教念彌陀專復專。

 

        可知四十八願雖皆本願,特以「念佛為往生標準」,簡言之即是「本願稱名」;亦知四十八願中,是以第十八之「念佛往生願」為「本願王」;亦即判定第十八願是眾生往生之行--正定業。

 

        蓋,所謂「以第十八願之念佛往生願為本願王」之思想,是淨土宗教理全體系的基礎,同時也可說是對四十八願的掌握要領。由此可知,若總言四十八願,則第十八願是四十八願之「本願王」;若單言第十八願,則第十八願是四十八願之「根本願」。

 

        第十八願言:

設我得佛,十方眾生,至心信樂,欲生我國,乃至十念;
若不生者,不取正覺。唯除五逆,誹謗正法。

 

        十方眾生--即是含蓋上從龍樹、天親等菩薩,下至末世凡夫、十惡、五逆之罪人等。
        至心 --即是至誠心,亦即真實心。
        信樂  --即是深信之心。
        欲生我國  --即是迴向發願心。
        乃至 --即是從多向少,「多」者貫徹一生之意,「少」者十聲、一聲之意。
        十念 --十念之「念」,善導大師解釋為「稱我名號」,是口稱南無阿彌陀佛之意,所謂「念聲是一」。


        此即是「本願稱名」之義。

 

 

三、彌陀淨土

           淨土宗以「阿彌陀佛是報佛,極樂淨土是報土」。善導大師於《觀經疏》〈玄義分〉引經證明而言:

西方安樂阿彌陀佛,是報佛報土。

 

        「報土」亦云「受用土」,佛受用自得之法樂,或施與他人(菩薩)受用其法樂。

 

     

 

        此彌陀報土乃是為凡夫所施設之淨土,善導大師於〈玄義分〉設立「凡夫入報問答」之文以明「凡夫入彌陀報土」之義而言:

問曰:彼佛及土既言報者,報法高妙,小聖難階;垢障凡夫,云何得入?

答曰:若論眾生垢障,實難欣趣;正由託佛願以作強緣,致使五乘齊入。

 

        念佛為因,佛願為緣,因緣和合,致使五乘齊入報土。此義正如善導大師《往生禮讚》所言之:

上盡一形,下至十聲一聲等(因),以佛願力(緣),易得往生(果)。

 

        又於《法事讚》言:

人天善惡,皆得往生;
到彼無殊,齊同不退。

 

        日本法然上人依善導大師之宗義建立淨土宗而言:

我立淨土宗之元意,為顯示凡夫往生報土也。

 

        以通途教理而言,報土是菩薩往生的淨土,而凡夫也能夠往生,完全是依託彌陀之本願力,此即所謂「本願稱名,凡夫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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