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高阳县城内,有农夫某甲,家小康。子舅无赖,常向农夫借贷,不遂所求,即行偷窃。
一日傍晚,农夫全家正晚膳,共见其舅,头戴白巾,入大门转向驴房而去。疑舅行窃,命儿童尾窥之。
童入驴房,舅已不见,只见老驴产下白头小驴,回禀其父。农夫知舅投驴,命童子赴舅家看,以证其实。
童子奔至舅家,舅已荷粮赴集镇。童子亦赶至集镇,见群人围树下,童子插首人隙以窥之,见其舅头戴白巾,发痧卧毙。奔回报信,遂证明子舅投驴是实。
隔年驴长,负粮赶集,童子执鞭随之。路上有挑瓦盆赶集者,驴似有意,触翻其筐,瓦器尽碎。物主扭童子赔偿,童问损失若干,曰:「壹千文」童子许卖粮赔偿,物主放童子。
童子趋驴前,抱驴首痛击之,且骂曰:「舅父为还债来,今又负债去耶。」
挑瓦盆者笑问之,曰:「称驴为舅何谓也?」童子以实告。问舅姓名,童子以告。
挑瓦盆者,摇首称奇,回顾听众曰:「某年余与童舅经商,欠钱壹千文,今日所碎之盆,恰值千文。伊既来索债,我亦不求赔偿。」遂舍童子挑空筐而去。
高阳人类能言之。(《出苦飞航》.何侃如)